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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8篇 《净化空气,守护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述》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8篇 《净化空气,守护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述》

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我国在去年提出的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得到了全面的推进。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还需要继续加强和完善。本文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借鉴。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8篇 《净化空气,守护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述》

第1篇

xxxx年大气方面的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以两控区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1、国务院正式批复由我局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联合上报的《两控区“十五”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这是xxxx年划定两控区后国务院首次批复的规划,为全面推动两控区工作,实现“十五”两控区污染控制目标提供保障。

2、召开了全国两控区工作会议,总结xxxx年以来两控区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并部署了近期两控区重点工作。会后,向总局领导提交了关于两控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总局两控区工作的建议。

3、组织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和华能电力公司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政策实施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制定了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至排放源的方法;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固定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管理办法;排污交易管理办法等技术指导文件,指导试点地区核定当地重点污染源的二氧化硫允许排放总量指标,开展交易试点,并进行了培训。

4、严格控制两控区新建项目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对监督司会签的20余个项新建项目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认真审核,提出意见。

5、组织山东、江苏、浙江、山西四省开展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分配绩效方法的试点工作,调查四省电力行业绩效(每度电二氧化硫排放量)现状,提出四省电力行业绩效指标,核定二氧化硫总量指标。

6、积极推动国家有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出台有利于火电厂脱硫的经济政策。提出了“促进火电厂脱硫有关经济政策的建议”,召集部分脱硫火电厂和脱硫公司开会进行讨论。目前正在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进一步协调。

1、为落实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欧2标准)有关要求,发布了对达欧2标准车型进行型式核准的公告,首次公布了我国第一批达到欧2标准车型的公告,这对促进我国今后的新车管理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xxxx年已发布四批3000多个达到欧2标准车型公告。

2、加强我局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的监督管理,完善了审批程序,理顺了管理体制。继续发布了四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目录(近3000个车型);调整了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达标申报审核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3、继续推进出台《防治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条例》。重点就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准入管理体制问题,与中编办、国家经贸委和认监委协调。

4、与国家经贸委共同组织了对重点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化油器微型车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国已经停止所有化油器微型车的生产,从今年年底开始国家经贸委将取消此类车的公告,公安部门不再予以上牌照。

5、与公安部协调在用机动车定期排放检测监督管理的职能转移工作,召开部分重点城市在用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讨论会,对目前机动车污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组织制定有关在用车定期检测的管理规范。

6、与国家经贸委共同继续对提前达到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低污染排放小汽车生产一致性进行审查。,审核料共有11个企业的111个车型获得减税。

7、加强对农用运输车污染的监督管理。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关于改善农用运输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的通知》;召开农用车生产企业会议贯彻落实,发布实施《农用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通知;要求农用运输车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并进行达标车型申报。

8、与建设部协调发展城市电车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发展无污染电车发展。与科技部共同推动清洁汽车行动。

1、依照大气法,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建设部、公安部等7部委协调,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划分方案》上报国务院批复

2、继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颗粒物源解析工作,组织培训,指导重点城市制定空气质量达标计划。

3、与科技部共同推进清洁能源行动,确定“十八”个示范城市,促进城市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替代燃煤,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4、对吉林省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转发吉林省环保局联合公安厅、建设厅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通知。

1、联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将《北京市环境污染目标与对策(xxxx年-xxxx年)》上报国务院。

2、配合全国政协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进行调研,重点就北京市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措施建议。

3、围绕北京市举办xx年奥运会应达到的空气质量要求,统一协调局内外,继续支持、协助北京市采取控制大气污染的主要项措施。重点协调北京市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以及中央单位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等方面工作。

1、实施“安静小区工程”计划。编制了“安静小区指标”并在北京市召开了有区县环保局和物业管理公司参加的讨论会。

2、针对当前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现状,开始实施机动车加速噪声排放标准,对不能达标的新车不能列入我局的达标车型公告,从源头上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3、铁路噪声防治稳步推进。今年又有北京和上海对进入市区的列车实行禁鸣措施,有效地改善了铁路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

xxxx年重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两控区“十五”计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和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两控区“十五”计划,组织制定本地区两控区污染防治具体实施计划;督促落实二氧化硫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出台有利于火电厂脱硫的饿经济政策。

二是组织国务院划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完成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确定城市质量达标的环境容量;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达标考核办法。

三是与国务院法制办配合,颁布〈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管理条例〉。重点开展对机动车达标车型的一致性检查,对生产、销售超标车的企业进行处罚,树立环保总局对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督管理的权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8篇 《净化空气,守护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述》 第2张

第2篇

按照市大气办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纳入今年法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五下乡”、春苔会集中宣传与各司法所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一是以“五下乡”活动为契机,先后在x等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式,现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二是以“春苔会”为契机,我局普法小分队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驻社区律师在人群密集区域,针对农村人口,重点宣讲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知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群众防治大气污染意识;三是在“x·x世界环境日”,各司法所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读本等普法宣传资料。

一是各司法所在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在人群密集地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讲大气污染的危害、造成污染将要承担的.后果及防范知识,宣讲大气污染给社会及个人身体健康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提高群众警惕性;二是司法所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扩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覆盖面;三是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强化宣传实效。

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xxx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x余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通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夜话”、乡村坝坝会、走基层活动等形式,深入社区、院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治意识,推进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

1、撰写8月份大气通报,整合督察组对各级生态环境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通报给各个成员单位。

2、根据《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要求,对我区微站点8月份(8.1—8.31)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统计结果如下:白马街道(第8名)、火龙街道(第11名)、中南街道(第14名)、澛港街道(第18名)、马塘街道(第26名)、南瑞街道(第31名),其中南瑞街道倒数第二。南瑞街道申请移动备用站点至水文站,目前正在协调中。

3、为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文件要求,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监测站在弋江区政府楼顶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加密监测,监测时间为75天;

4、接群众投诉“芜湖市弋江区伟业臻园旁边的新亚特电缆工厂隔三差五不是塑料加热的臭味就是烧焦的味道,都是在晚上搞,严重影响生活了”信访件后安排人员前往新亚特电缆厂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许可证件进行检查,随后前往生产车间进行勘察,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明显气味。

5、根据芜湖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要求,陪同王局前往芜湖卷烟材料厂开展vocs废气治理工程专题调研会,协助企业解决废气工程建设难点,推进重点企业vocs达标排放升级改造。

6、 8月8日对蔚蓝海岸商业街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对主要噪声源“弋江区五味坊漂鱼酒店”与8月24日下达环境问题的.整改意见(市环弋发〔20xx〕41号),要求商家对楼顶空调器及油烟净化等相关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于8月31日整改完毕,确保达标排放;8月27日,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蔚蓝海岸餐饮油烟噪声绿桌恳谈会,会上对餐饮油烟和噪声明确了整改要求,采取“三查一罚”措施以及“溯改测”的方式全力解决群众餐饮油烟问题和噪声困扰。市环境监察支队、区城管局、澛港街道、儒林西苑社区、伟星蔚蓝海岸物业、餐饮企业代表3人、居民代表12人参会。

7、对5家油烟连续3日超标的餐饮企业上门下达告知函,督促企业及时清洗油烟设备,做好清洗记录,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8、撰写大气组相关亮点工作材料,报送新闻稿件,每周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

(一)持续关注我区国控站点指数,每日通报给各单位,跟进国控站点地面维修情况;

(三)对于下达整改的3日超标的企业督促街道网格员上门核查并及时提供相关处理结果照片;

第4篇

按照“大气十条”、《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乐山市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环境综合整治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乐山市市中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年度实施计划》、《乐山市市中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乐山市市中区20xx年空气环境治理改善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泊水街结合街道、社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各项目前要求,切实加强了辖区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20xx年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街道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工作部署。一是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在街道班子成员中实现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三是明确各社区党委书记为各自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20xx年以来,为确保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街道在年初与各社区签订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重点将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纳入工作考核目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下发《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年街道范围工作的目标、内容、要求等;7月,印发街道网格化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在辖区范围实行街道、社区、网格员环境保护三级防控体系;在20xx年10月街道结合秋冬季气候变化,制定《泊水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安排未来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无死角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

全面实施锅炉提标改造工程。现辖区嘉州宾馆、乐山师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使用的锅炉均已改为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积极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汽车装饰、废旧物品回收的5家个体经商户,进行了多次检查和相关政策的宣讲,其中一家已未经营,其余4家均处于停业状态。

辖区内无无工业企业、石材加工店、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

燃用蜂窝煤、散煤整治方面。一是多次召开党政办公会和社区工作会,对辖区禁煤工作再次专题研究安排;二是将区环保局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分解下达到各社区,重点是辖区蜂窝煤、散烧煤改气(电)任务;三是街道、社区先后多次联合城管大队对辖区蜂窝煤、散烧煤使用情况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四是街道印制20xx多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在辖区内广泛发放,着力提高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防范意识;五是建立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对使用蜂窝煤、散煤、露天烧烤等情况各社区坚持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对反复教育引导无效的`由城管大队会同开展执法工作,努力巩固辖区禁煤成果。截止目前,年初区环保局下达的蜂窝煤、散烧煤改气(电)任务(3户经营户、18户居民户)均已未使用蜂窝煤、散烧煤,其中17户已改为气(电)。11月下旬,街道再次组织社区对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煤改电、煤改气开展全面巡查整治,现辖区范围内无一餐饮服务单位蜂窝煤、散煤,积极帮助辖区困难群众煤改电、煤改气。

餐饮油烟管控方面。在中央环保督察后,街道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不松懈、不麻痹,特别是对反映突出的油烟污染问题,积极会同辖区城管大队,在前期煤改气、油烟净化器安装、露天烧烤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所有餐饮店再排查、再巡查,坚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年内督促辖区50多家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目前辖区内主要的在建工程有清华瓷厂和雁和蓝山湾(尾期)。在具体整治过程中我们继续加强楼盘建设方加强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社区更是坚持长期到实地进行督导,要求工人尽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车辆驶出前必须清洗,设置相关清洗水池和配备专门的清洗人员及设备;积极帮助施工方协调周边住户小区等,确保了施工进度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通过加快施工进度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带来的不利影响。

积极联系辖区内环卫部门,确保每日进行2次(雨天除外)以上的街面洒水清扫;协调联动城管、环卫等部门,做好了垃圾焚烧、露天焚烧的劝导、宣传和依法制止等工作。各社区安排专人每日开展巡逻,对垃圾焚烧、露天焚烧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劝阻。特别是在中元节、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加强对沿河露天焚烧的巡查劝导工作,有效遏制了辖区范围的露天焚烧现象。

第5篇

根据《市环境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大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立即对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落后产能淘汰、中省市通报督办及媒体曝光环境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10月25日省厅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驻厂监察会议精神,针对会议上通报的各地市环保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由3位县级领导分片分行业负责,

继续按区域划分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等基本现状,各检查组以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为主线,兼顾全县范围开展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县,检查企业112家,查处各类环境问题72个。

(一)实行环境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将排查出的环境问题逐

一建表立册,对清单化管理系统填报的内容整理归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根据督促整改落实进度,定期对整改到位的实行清单化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实行台账化管理,并跟踪督办,做到了问题明了、措施明确、督促整改有的放矢。共对全县排查出的59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擅自投产以及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等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2件,其中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30家,责令停止建设3家,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11家,行政处罚5家,处罚金额11.5万元。

(二)我县现有两个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存在的管护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将逐步进行解决,同时又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门用于能力建设。

(三)我县现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个。《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已经完成,《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环保厅专家评审,存在的污染隐患已经列入计划,逐年进行整改。14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按要求划分保护区范围并发文印发,存在的污染隐患整改任务已下达给县水利局限期解决。

(四)“十二五”以来,我们对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和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经下达了关停淘汰决定。其中: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已停运,并实施了断电断水,限期拆除;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停运,目前已拆除部分设施。

(五)经查,我县未出台影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我县还存在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问题,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饮用水源地环保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整改。

(一)继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将环保大检查持续不间断的继续开展下去,做到有重点、全覆盖、不松懈、不遗漏,对环境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查出的.问题一件一件整改落实到位,排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二)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环保部《四个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尤其是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理顺案件移交操作程序,细化立案、取证和案卷制作工作细节。对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于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管理,严把环保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发改、环保、住建、国土、工商管理等部门为主,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程序,畅通信息渠道,通过规范管理,提高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从源头上防止环境问题的出现。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提高行政效率,对于不符合政策的项目,要在开工之前告知建设单位,防止违法行为和资金浪费,对于符合政策的项目,合理规划审批流程,加强业务技术指导,确保依法依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拓展资金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尤其是加强事关民生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第6篇

自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大会召开以来,我乡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认真开展了辖区12个行政村、6个拆迁待建空地、15个在建工地、9个在建市政工程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辖区12个行政村需完成覆盖面积138.9734万平方米,已完成115.7734平方米,完成比例83.3%。其中,完成密目网覆盖面积64万平方米,撒播草籽面积3万平方米,海力特固化面积49.9332万平方米,建设围挡2400米。

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明确治理任务、治理责任和实施步骤,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各包村主管领导为大气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治理行动和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研究治理措施,解决经费保障等问题,各包村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是实行属地化治理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牵头”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拆迁工地、施工现场、企业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密目网覆盖、海力特固、撒播草籽、建设围挡等措施,扎实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重点监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按照治理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监管力度,完善现场扬尘防护措施,要求施工方做到:1.将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管理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监管;2.实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采取砂石、渣土拉运和垃圾外运防抛洒措施;3.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日常检查制度。我乡重点针对置区项目、万科项目等施工现场的围挡建设、裸土覆盖、施工道路硬化、出入工地车辆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尽可能将建筑工地扬尘降到最低。

三是加大拆迁村垃圾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污染监管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拆迁垃圾集中清运工作的部署,我乡结合实际,全面推进辖区已拆迁村庄垃圾清运工作,同时做好在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治理,积极推行机械化清扫,做到定时清扫、定时洒水,不留盲区、死角。继续加大对运输垃圾的渣土车辆查处力度,对进入垃圾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易撒尘的运输车辆必须做到遮盖、封闭运输,防止散落引起扬尘污染。

我乡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管,建立辖区内道路运输二次扬尘的污染治理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拆迁垃圾污染的集中治理活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努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

第7篇

市行政执法局依据蚌政秘[20xx]77号文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狠抓城市扬尘治理,切实解决渣土运输及环卫保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城市雾霾天气的产生,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目前渣土运输管理已步入良性循环状态,基本上杜绝了运输污染路面和扬尘问题;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已走上正规,道路实现了见本色的要求,杜绝了扬尘污染现象。现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情况作以小结汇报。

我局领导高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百日行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根本上解决渣土运输和环卫保洁中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区行政执法局(市容局)、环卫处、渣土管理所、各区环卫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下发了《市行政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各级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时间、整治目标等,健全的机构和制度建立,为圆满实现目标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保障条件。

(一)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针对渣土运输抛撒污染和运输扬法问题,我局对全市18家运输企业和渣土车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秩序。运用gps监控平台对160台新型渣土车实施全天候定位监管,同时执法人员24小时路面巡查,严格单车运输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查处解决,尽量减少路面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的发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坚持源头管理。市督查考核中心(局执法督查科、稽查支队)和渣土管理所人员,采取分片、定人、定岗、定责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24小时对全市68处施工土地出入口、冲洗设备是否具备、保洁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排查,对未达到要求、未建立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保洁人员未配备等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一律不予以审批,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备档留存,待整改到位后再审批准许施工和运输,从源头杜绝出入口运输扬尘、车轮带泥、车身挂泥等产生污染的隐患。

2.严格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由协会进行处罚,通过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运输行为。明确运输企业在承运建筑垃圾前,应当持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申报运输路线材料真实齐全,企业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经现场勘查符合条件后核准运输,并于施工工地门前设置渣土运输企业公示牌。按照渣土管理办法和考评机制,共审批建设工地运输线路129条,换发临时单车证179件,查处渣土抛撒、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乱倾倒等行为32次,涉及运输企业15家,记扣总分72分。通过完善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规定》给各渣土运输企业,有力的帮扶措施,强化了协会、企业、单车自我约束管理意识。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违反密闭规定的,车辆所属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需上缴协会作特别会费,同时“停车”不少于8小时。如该公司第二台次车辆违法该规定,取消其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证。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共有六台次车辆出现违规情况,所在的运输公司向协会缴纳了12万元的特别会费。通过部门管理协会、协会管理企业、企业管理车辆的模式,强化了行业自律,促进了渣土运输良性发展,有效的减少了各类污染和扬尘问题的发生。

3.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坚持教育引导,从根本上解决运输污染问题,按照边营运边整改的原则,我局会同协会帮助运输企业更换新型密闭环保智能渣土运输车辆160台,并力争在1—2年内逐步淘汰所有老式渣土运输车,彻底解决抛撒污染路面问题。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巡查中发现施工工地出入口扬尘和运输污染路面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现场进行处理,对轻微问题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清理整改,同时通知指挥中心交办局综合支队进行处罚,渣土管理所对企业实施停车或停运。三是依法从严处罚,对违规运输造成扬尘和路面污染的行为,我局坚持严管重罚,管理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处罚措施增强企业和单车规范运输行为,杜绝各类扬尘和污染路面问题。共查处渣土运输各类污染案件826余件,罚款金额43.83万元,保证了城区道路整洁和减少了扬尘现象的产生。

4.更新管理手段。在人为24小时巡查的基础上,对新换160台新型渣土车实行统一定购,统一办理入户手续和公司化归属运营管理,做到规格、颜色、标识和监管的统一。并统一安装北斗终端系统,利用gps卫星定位全程监控。运用现代远程监控平台,真实掌控车辆运营轨迹,实现限速、限载、防遗洒,运用科技手段减少污染问题。此举使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跨入全国领先水平,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技术保障。

1.建章立制,明确要求。为解决好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空气环境,减少雾霾天气产生因素。我局拟定下发了《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和《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了各类建筑工地应达到的施工作业标准和防尘措施,明确了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现象的作业要求,规范了实施机械化清扫和保洁工作的作业程序,为扬尘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制度保障。

2.加大投入,更新设备。近年来,为提高环卫作业质量,改善城区道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局的积极推动下,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近3000余万元,根据道路状况和实际需求,分批购置了83台各类新型环卫机械设备,重点对全市xx5条主次干道1210.23万平方米范围实施机械化清扫,减少人工清扫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

3.严格奖惩,减少污染。为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落到实处,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进行督查考核。首先对东海大道、迎宾大道、淮上大道、解放路、朝阳路、黄山大道、中环线、中粮大道等8条主干道路实施早4:00时至7:00时的`机械化清扫作业,坚持“先冲洗、再洗扫、后保洁”的模式,淘汰人工清扫保洁方式,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避免扬尘现象发生。在以点代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城区其它干道和区域推行,全面实现机械化清扫作业模式。局执法督查科和环卫处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机械化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凡违反规定不按要求实施清扫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扣分,纳入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动态考评分值内。截止目前,对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化作业的蚌山区政府、淮上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标准,分别扣除1—2分,总计扣除6分,并纳入了四月份和五月份动态考评分值内。规范的管理标准,有力的检查和考评奖惩措施,确保机械化作业的实效,解决了道路浮尘和人工清扫扬尘污染,有效得改善了城区空气环境,减少了pm2.5的产生。

(一)目前淮上区正处大发展阶段,也是监管的薄弱区域,老式渣土运输车辆大多在此范围内运营,易造成各类污染问题的发生。

(二)新型车辆数量还达不到运输建设需求,购置需加快进度。

(三)渣土管理行业自律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帮扶力度还需提高。

(四)环卫机械化车辆数量不足,专业人员技术缺乏。

通过近期的专项治理工作,我局立足本职岗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下步整治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吸取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积极想方设法改进工作方式,在政策范围内争取外来资金的投入,克服困难把管理工作做实、做细、提高标准,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改善我市环境认真履责。

第8篇

20xx年,按照县政府要求,园区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园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逐级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与园区4户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巩固的长效机制。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园区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园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

三是加强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园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园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园区将进一步今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工作“一岗双责”制;三是做好园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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