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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申请书

户口迁移申请书

户口迁移申请书
公安局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出生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或母居民户口簿。
  即办
  不收费
  收养申报
  受理→审核→登记
  1、《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即办
  不收费
  死亡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死亡医学证明,或居民死亡证明,或有关死亡证明的法律文书;
  2、居民户口簿;
  3、死者居民身份证。
  即办
  不收费
  迁入申请(非农)
  受理→审核→准迁
  1、投靠落户:申请人申请书、户口簿,被申请人户籍证明,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
  2、购户兴业落户:房屋所有权证或营业执照,落户人户籍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落户的,须有监护人随同迁移;
  3、工作调动:调入单位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家属随迁的,同时办理;
  4、务工经商落户: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交纳一年以上养老金,或申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5、随军落户:所在部队公函、家属随军审批表、干部任职命令、被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军官证、结婚证。
  即办
  准迁证4元/张。
  迁入登记(非农)
  受理→审核→登记
  1、准迁户口: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2、市区迁移:申请人申请书,婚姻证明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
  3、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户口迁移证,就业单位证明或其亲属申请;
  4、上述迁入人员还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交一张标准证件相片(身份证专用)
  即办
  户口簿5元/本。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迁出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2、准迁证(本市各乡、镇接受证明),居民户口簿。
  即办
  迁移证3元/张
  注销户口
  受理→审核→登记
  1、入伍通知书,或出国出境注销户口通知单,或批准逮捕通知书,或劳动教养通知书,或社区(责任区)民警通知;2、居民户口簿、注销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
  即办
  不收费
  恢复户口
  受理→审核→登记
  1、复、退(转)军人:县市以上安置办出具的登记户口证明、接收单位证明、居民户口簿;
  2、回国(入境)人员:定居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
  3、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4、上述人员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即办
  不收费
  换、补发户口簿
  受理→审核→办理
  1、换发:旧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
  2、补发:户主申请书、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即办
  户口簿5.元/本
  变更、更正户口登记
  受理→审核→审批(登记)
  1、16周岁以下变更姓名,由父母提出申请,当即办理;
  2、年满16周岁变更姓名,要提供充足理由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并经区分局审批;
  3、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4、出生日期更正,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并经区分局审批;
  5、民族变更: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民族证明,并经区分局审批;
  6、凡更改姓名、出生
  年月及民族的,均应换领居民身份证。
  5个工作日
  更换户口簿5元/本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出具证明
  受理→查询→出具证明
  1、个人查询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民身份证;
  2、集体单位查询持有关证明、查询人居民身份证。
  即办
  个人3元/张;
  集体20元/页。
  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制证→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二张标准证件相片(身份证专用);
  3、《常住户口登记表》经本人签名。
  3个月
  10元/张
  补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制证→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常住户口登记表》经本人签名;
  3、二张标准证件相片(身份证专用)。
  3个月
  补领身份证20元/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
  受理→审核→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待定户口人员居住证明;
  2、《临时身份证申领表》经本人签名;
  3、二张标准证件相片。
  即办
  申领5元/证;
  补领10元/证。
  办理快证
  受理→制证→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常住人口登记表》经本人签名;
  3、二张标准证件相片。
  制证7个工作日
  快证
  40元/证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前往边境管理区
  受理→审批→签发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边境证申请表》;
  3、持临时身份证的,需提交标准证件相片一张。
  即办
  边境通行证2元/证
  其他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区
  受理→审批→签发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单位或居(村)委会审核同意的《边境证申请表》;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与其家人或监户人偕行,偕行最多不得超过2人;
  4、不满16周岁的偕行人员需提交标准证件相片一张、户口簿;标准相片;
  5、持临时身份证的,需提交标准证件相片一张。
  即办
  边境通行证8元/证
标签: 申请书 户口 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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