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安全卫生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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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寝室安全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同学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促进寝室卫生保持,使同学有一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卫生责任书。责任人(住宿成员)保证做到以下各项:
一、学生做到居住安全:
1.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寝室管理规范》第三条规定,严格禁止学生迟出、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未经学院学工办或住楼辅导员批准,在学生公寓规定关门时间的两个小时内返回或外出者分别视为晚归和迟出,在学生公寓规定关门时间的两小时后返回者按夜不归宿对待。
2.对迟出晚归、夜不归宿学生的处理
(一)每月迟出、晚归三次及以下(或夜不归宿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二)每月迟出、晚归四次及以上(或夜不归宿二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无故迟出、晚归、夜不归宿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四)凡是有无故迟出、晚归、夜不归宿的学生应取消其评优、评奖的资格。
3.寝室成员要做到用水、用电安全,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做到用电时人在场。
4.平时出寝室时,养成将贵重物品放好和随手关门的好习惯。
二、学生做到卫生达标:
1.寝室成员做到每天寝室卫生的打扫工作,寝室保持地面干净,无污物;桌面要求整理干净,无杂物;床铺要求起床后被子铺好,床铺整洁干净;阳台和厕所保持干净。
2.各寝室成员要做到将寝室垃圾放入垃圾袋,将垃圾带下楼,扔进楼下垃圾箱,切不可养成垃圾乱丢的习惯。特别是靠南窗户的同学,不可将垃圾直接扔出窗户外,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寝管部人员将每天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将每天检查结果记录在工作笔记上。检查结果将通过每周一报形式通知各班班主任。
4.总院不定期对寝室进行检查,根据地面卫生、桌面整洁度、垃圾倾倒、被子摆放、阳台厕所卫生等几方面进行打分。打分成绩分A、B、C三等,如有寝室被评为C等,将参考寝室管理条例对该寝室进行处理。该寝室成员将不得参与评优、评奖,如入党积极分子推迟入党时间等。
请各寝室认真阅读各项,并按要求做好寝室相关工作!
责任寝室及责任人(寝室长):
责任寝室成员: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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