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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材料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材料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材料

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威胁范围、威胁对象,经调查明确后,按照威胁人数或对象自动增列入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材料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材料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部署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闽安委〔2020〕6号),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全面启动全省84个县(市、区)新一轮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推进我省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继续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840处专群结合地质灾害监测点,实施100处以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2021年我省地质灾害仍以土质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早春雨季(3-4月)全省降雨偏少1-3成,全省这个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减小,主要防范局部的强降雨过程;雨季(5-6月)全省总降水量南部偏多2-3成、北部偏少1-2成,主要防范山区县市连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闽江上游的九龙江流域、汀江流域、沙溪流域等内陆山区是防范重点区域;夏季台风季(7-9月)全省总降水量沿海偏多2-3成,主要防范受台风影响的沿海丘陵山地特别是漳州东南部、泉州西部、宁德东部的山区乡镇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防范重点区域。涉疫医疗、避灾点等重要场所、位于地灾易发区的人口集中地和重点领域,我省已查明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约4.4万处,以及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均为年度防范重点。

各级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由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函告同级公安等相关部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威胁范围、威胁对象,经调查明确后,按照威胁人数或对象自动增列入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

三 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1〕1号)要求,保持方案、任务、分工、要求、机制不变,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做好隐患排查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强化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推动工作落细落实。按照省安办要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季末前将阶段性总结、6月和12月中旬将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抄送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闽灾险普发〔2020〕2号)要求,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同安区、南安市、浦城县三个国家试点县(市、区)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形成风险普查试点成果并完成汇交。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涉及县(市、区)的风险普查应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成果审核、汇交工作。其他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的县(市、区)应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成果审核、汇交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本区域内开展的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并对相关数据和成果做好质量审核把关工作,切实保障风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深化调查评价。在地质灾害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快完成县(市、区)新一轮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提高隐蔽性地灾隐患判识度和风险评价程度,逐步提高“隐患在哪里”的能力。

2、加强监测预警。应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加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强化会商和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点对点精准指导。建设840处专群结合地质灾害监测点,提升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机理研究。

3、严格汛期防范。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和有关规定,严格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提前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完善群测群防。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置或组织转移。加强临时避险点的巡查,防止被转移群众擅自返回危险区。

5、高效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严格落实速报制度。属地政府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险情扩大,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

6、推进综合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处置的原则,科学部署实施综合治理对象,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发挥实效。全面梳理2013年至今开展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综合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完工交付的治理点,加强后续维护和监测,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受益单位负责维护的原则指定单位负责。各地要统筹各方资金,加大排危除险治理的覆盖面,逐步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防灾力量调度,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完善基层协同防灾机制,细化防治工作措施,并将防灾责任逐级细化落实到镇、村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教育、住建、交通、水利、文旅、铁路等部门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9〕24号)等有关要求,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统筹多方资金。各地要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需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四)加强演练培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设区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在4月30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市、县(区)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省自然资源厅要随机进行抽查复核。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技术服务。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汛前要明确地灾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信息与工作任务,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与清单管理,及时组建应急技术小组,有效调度专家力量,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及时响应。同时充分发挥地灾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作用,以合同形式规范和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内容,在基础工作、日常巡查、应急调查、临灾处置、防灾建议、管理提升等方面给予服务,并做好资金保障。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材料2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列》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各乡镇(场)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空间上以山区丘陵地区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手段上以巡查排查、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演练为重点,努力提高地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场)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场)政府要加强宣传,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和预报预警体系,变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为积极主动的减灾防灾,使地质灾害防治与理协调统一。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的原则。重点抓好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各乡镇(场)政府把握牧民春、夏、秋季节还草场地段为重点开展隐患点巡查,对已发生或潜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并对其复活性和危险性进行评估,要逐一编制好防灾预案,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灾工作领导机构。县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县长为第一防灾责任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成员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与职责,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等气象信息,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水利工程、水库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水情等水文信息;住建局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交通局负责国道、省道、县道以及通村路等沿线和道路施工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输顺畅;发改委、民政局负责加快灾后重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等工作;财政局负责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地震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地震信息;文旅局负责旅游区、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通讯畅通;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工信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设置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入驻大企业集团、地质勘查单位、新建重大项目、水库和水利设施建设单位、矿山企业单位等按本方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及概况

我县其地势,南高北低,为山区、丘陵,中部为倾斜平原,北部为冲积平原。境内群山叠嶂,沟谷密布,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年降雨分布极为不均,极易发生地质灾害。我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144处,主要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其中滑坡51处,崩塌80处,泥石流5条,地面塌陷8处。

四、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年降水量较往年正常偏多,降水主要集中在5—9月份,区域性暴雨天气出现次数较常年偏多,且多雷雨和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形成灾害,需高度提防。全县各级各部门和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集市和单位等重点人群密集区域的救灾防范工作,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监测人员,确定好撤离路线,组建好抢险队伍,储备好救灾物资,随时做好备战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同时要特别注意10~11月,防范异常强降雨及区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1.滑坡:主要分布在山区沟谷两侧及陡峻的斜坡上,海拔多在1000—3000米,第四纪覆盖较厚,冲沟大多呈南北走向,滑坡多分布在冲沟、林场公路、牧道等地的东西两侧,坡度在25-40度,斜坡相对高度100-300米,属于重点(次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以上区域主要是牧民集中居住的春、秋牧场和夏草场,在时间上多发生于春秋季节和融雪汛期,特别是在3月—10月份期间,易突发滑坡继而发生洪水和泥石流,破坏草场和牧道,危害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崩塌、崩塌多为基岩崩塌,主要分布在中高山区基岩裸露的陡崖地段,坡度多数大于45度,高度大于20米,坡面凹凸不平的陡崖处,坡体稳定性差,因人为工程爆破或自然风化等形成的裂隙较为发育,岩体较为破碎,部分岩块处于临空、半临空状态,多为倾倒式崩塌,属于重点(次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破坏道路,威胁交通运输、人员、牲畜、设备。

其次分布于大河灌区两侧局部地段,对引水渠道有破坏作用,属于一般防治的不易发区。该区域威胁岸上部分居民及房屋、财产安全。

3.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位于煤矿区,境内地面塌陷多为煤矿采空区冒顶形成地面塌陷,由于采煤,地下煤层被大面积采空后使煤层上部的岩层失去支撑,稳定性被破坏,随之产生弯曲变形,并在降水浸渗作用下,导致地表岩土塌陷,形成地面塌陷坑洞,属于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破坏地表形态、植被,危害居民安全及工程设施,危害矿山安全生产。

4.泥石流:境内的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在几大沟谷中,在中高山区的发育程度较低,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区,县城各条水系河滩冲沟等地。沟谷大多无常年性水流,有少数常年性水流,流量不大。沟谷形态在平面上呈直线状,上游呈树梢状窄浅,相对高度小于100米;中下游宽深100-300米;沟口无堆积扇。沟谷横断面呈U型,沟谷较宽,沟道纵坡小,在5-10﹪之间;沟谷两侧虽然斜坡较陡且发育有黄土状亚砂石滑坡,松散移动,规模较小,有少数小型滑坡的滑体堵塞在沟床内,滑体也处于基本稳定状态。由于沟内植被覆盖较好,暴雨不易汇集形成洪水,加上沟道纵坡小,沟内松散碎屑物质的启动条件不足,不易形成泥石流。冲沟沟口发生的泥石流,会破坏道路,威胁交通运输,人员、牲畜、房屋等,属于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

5.群测群防重点隐患点

(1)S237省道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该路段内共有滑坡3处【010017(中型)010018(小型)--010019(中型)】、崩塌出18处【020005-020008,020058-020071,小型】威胁着过往行人、车辆、牧畜。防治措施:地质灾害汛期(4-9),相关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在地质灾害隐患易发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路段(所需防护斜坡和岩石上)安装防护网。对局部不稳定的危石、破碎岩体进行清除、削坡,有险情发生的前兆时,由监测员通知人员、牲畜及时搬迁撤离。加强联系,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

(2)乡森林公园检查站山区林场管护所上段1.5公里处滑坡隐患。沟谷西坡,有一处极不稳定的残存滑坡形成“圈椅形”,主要成分为黄土状亚砂石,结构松散,在汛期随时危及转场牧民及游客人员的安全通行。产生地质灾害的诱发原因与降水、融雪和地震有关。防治措施:由山区林场负责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主裂缝两侧设置观测标尺,每日进行监测1次,雨季加密监测认真记录检测数据,当发现有险情时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附近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到预先规定的安全地,同时立即封闭该路段,禁止人员、车辆的通行,并上报有关单位采取防灾措施。

责任单位:

(3)东坡滑坡群隐患。该滑坡群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由于山坡纵坡度大,常年有水且融雪期和汛期流速快、流量大,一旦整体突发滑坡继而发生泥石流,易堵塞泄洪沟,形成堰塞湖,将严重危害到下游村庄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防治措施:由坎乡人民政府密切注意该滑坡群动向,定期监测,汛期、雨季做好预警预报及人员撤离工作。

责任单位:

(4)煤矿地面塌陷坑分布面积约700平方米,大小塌陷坑共计15-20个,可见深度一般在10-15米,塌陷坑基本呈圆形,呈长列式排布,坑口直径最小约4米,最大达8米,伴生裂缝形态呈弧形东西向展布,最大宽度0.4米,可见深度0.6米,表层岩性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砂砾石,下伏侏罗系西山窑组(J2X)砂岩。该矿对这些塌陷坑均未做任何治理和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威胁,特别是原腾达煤矿(现已关闭)地面塌陷。主斜井向西南方向延伸的采空区地表已出露多处裂缝和规则不一的大小坑,与通往该镇努拉洪村的道路连成一片,对过往人员及车辆构成威胁。产生地质灾害的诱发原因与降水有关。防治措施: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在地面塌陷区树立警示牌,将塌陷区封闭,提醒矿区生产人员及过往牧民注意安全,避让为主,人员牲畜不要在地面塌陷区段停留。

责任单位: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场)要根据乡镇(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公示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监测防范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林业和草原局、供电公司、住建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加强地质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每年汛期(4-9月)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县自然资源部门要适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灾隐患巡查,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化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等情况。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乡村为主、预警到户”的群测群防体系,采取汛期巡查与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与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由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负责落实;危及公路、水利、林草、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其它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监测。

3.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各机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完成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在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4.加强工程管理。各乡镇场和建设规划部门首先要加强农村村民开山削坡建房安全管理和建房规划管理,特别是移民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切实做好建房选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明确开山削坡建房安全管理,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二是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采取力所能及的治理措施:如填埋拉张裂缝,在滑坡体上种草还林、人工开挖排水沟,在滑坡体下部砌护挡墙、加大支撑力等措施,减小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三是加强集镇规划、移民搬迁小区、建设项目、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鉴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5.加大隐患点移民搬迁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移民搬迁。各乡镇(场)对辖区内的隐患点认真搞好排查摸底,对那些采取治理措施确实无法消除隐患的,应有计划的进行移民搬迁,减少灾害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6.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灾自救能力。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县级、乡级、村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抢险救灾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的目的。各乡镇(场)至少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7.狠抓任务落实。一是要在汛前,对本辖区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稳定性差、威胁人数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明确监测预警人员,督促日常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并做好监测记录。汛期要动员村民自治组织及受灾害威胁群众加强自我防范。各乡镇(场)要组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灾害前兆信息,发现险情,做好应急处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在岗,不得将值班电话设置成呼叫转移或因其它原因占用值班电话线路,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地灾险情;三是加强临灾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场)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抓好防治方案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每个灾害隐患点必须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灾情,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止灾情扩大。

8.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场)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监测网络,对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编制好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与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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