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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诉期间,我能否照常上班?

在申诉期间,我能否照常上班?

问:今年2月底,我因奖金的发放、社会保险的缴纳等问题,将单位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听说,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那么,在申请仲裁期间,我应否照常上班?

  答: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从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存在的角度来划分,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如开除、除名、辞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发生的争议;

  另一类是劳动关系仍然继续存在的劳动争议,如因履行劳动合同、因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在第一类劳动争议案件中,不论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的决定,还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其目的都是为了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能否照常上班并不取决于劳动者,故在申请仲裁期间劳动者也就不可能在原单位照常上班。

  在第二类劳动争议案件中,这种争议的实质是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运行中为享受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引起的,并不涉及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无论该劳动争议最终如何解决,劳动者仍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劳动者没有理由也不应该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停止上班。在此期间,如若劳动者一直不上班,又未向用人单位递交请假申请,即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者一方胜诉,用人单位也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做出除名处理。

  综上,你的情况就属于第二类,在申请仲裁期间理所当然地应当照常上班。但在申请仲裁期间需要利用上班时间时,应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单位不得无理拒绝你的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你的申诉权利。否则,单位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劳动争议网

在申诉期间,我能否照常上班?
标签: 照常上班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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