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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籤合同6篇

商品房籤合同6篇

在合同中的價款,一定要保證用語是準確的,不能是含糊其辭的,合同是所有勞動者們可以實現自己勞動權益的重要條件 ,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商品房籤合同6篇,感謝您的參閱。

商品房籤合同6篇

商品房籤合同篇1

合夥人甲方: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身份證號:

上列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買商品房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購買的商品房概況:

1、上列兩方於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出資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該商品房合同實際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含契稅總價為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元)。

2、本協議在合夥商品房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第二條:各方出資及產權份額:

1、甲方出資百分之六十,乙方出資百分之四十購買該商品房的產權;(甲方享有60%房屋產權,乙方享有40%房屋產權。重大事情在雙方友好協商後,甲方享有最終決定權)。同時雙方約定如因該商品房產生其它未預計到的費用,該費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2、雙方約定該商品房以兩人名義共同辦理產權登記,該商品房

3、雙方於每月____日按各自擁有的房屋比例付清房屋貸款。

4、以下事項必須由合夥雙方共同協商決定:(1)合夥商品房的轉讓、買賣;(2)合夥商品房的抵押事項;(4)其他有關合夥商品房的佔有、使用的重大事項。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房屋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因本協議發生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籤合同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位於_________,距離最近的公車站的實際距離為_________。

2、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專案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該房號為【審定編號】【暫定編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稽核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

3、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層高】【淨高】為:_________米,【坡屋頂淨高】最低為:_________米,為:__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有___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4、出賣人委託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____,其預測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5、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_________。

6、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淨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以下第_________種。(其中2和3可以同時選擇)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一)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其中,該商品房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同時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和第2種方式分別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二)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4、其他約定。見附件四

本條所稱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築。

所稱套內建築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臺建築面積之和。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徵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並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九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設計審查單位批准,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准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採暖方式;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第十條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付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所列條件;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檔案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4、滿足第十二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達到的條件;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第十二條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按照約定的日期達到下列條件:

1、市政基礎設施:

(1)上水、下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2)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3)供暖: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4)燃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2、其他設施

(1)公共綠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2)公共道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3)公共停車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4)幼兒園: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5)學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6)會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7)購物中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8)體育設施: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9)_________;

(10)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

第十四條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公示其委託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資料(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築面積-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100%

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2、根據第五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築面積-預測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誤差比=——————————————×100%

預測建築面積

3、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第十五條交接手續

(一)該商品房達到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第十一條約定的證明檔案,並滿足第十一條約定的其他條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者出示的證明檔案不齊全,或未滿足約定的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繳納稅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2、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_________種稅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

(2)契稅;

第十六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5)_________;

(6)_________。

3、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_________種稅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稅費的憑據。

(1)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

(2)契稅;

第十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5)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十八條風險轉移

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商品房質量、裝飾、裝置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_________市頒佈的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檔案的要求。

建築材料、構配件的具體品牌:_________,規格:_________。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於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_________日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3、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應當已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且出賣人應當與買受人共同查驗收房,發現有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於______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三條處理_________。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範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4、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9具體裝飾和裝置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並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_________。

第二十條住宅保修責任

(一)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

(三)在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出賣人原因所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以協助買受人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住宅節能措施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節能的規定和_________市規劃委員會、_________市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居民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民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使用承諾

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該商品房只作_________使用,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產權登記

(一)初始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繼續履行,自出賣人應當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止,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於出賣人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由買受人支付。

2、_________。

(二)轉移登記

1、商品房交付使用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同意委託_________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委託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

(2)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築面積),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車費_________、地下停車費_________。

(三)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四)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見附件七。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七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託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買受人自行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物業管理企業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七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合同的內容若需要修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果在登記後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__份,_________份,_________份。

第三十四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略)

附件二: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略)

附件三:該商品房取得抵押權人同意銷售的證明及抵押當事人的相關約定(略)

附件四:計價方式與房款的其他約定(略)

附件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略)

附件六:裝飾和裝置標準的約定

1、採暖系統:

(1)集中採暖:【散熱器】【地板採暖】【_________】_________;

(2)分戶採暖:【燃氣爐】【電採暖】【_________】_________;

(3)採暖裝置品牌:_________。

2、保溫材料:

(1)外牆保溫:【擠壓聚苯板】【發泡聚苯板】【發泡聚安酯】【_________】_________;

(2)內牆保溫:【石膏聚苯板】【_________】_________。

3、外牆:【瓷磚】【塗料】【玻璃幕牆】【_________】_________。

4、內牆:【塗料】【桌布】【_________】_________。

5、頂棚:【石膏板吊頂】【塗料】【_________】_________。

6、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岩】【水泥抹面】【實木地板】【_________】_________。

7、門窗:

(1)外窗結構尺寸為:_________;

(2)開啟方式為:_________;

(3)門窗型材:【雙玻中空斷橋鋁合金窗】【塑鋼雙玻璃】【_________】_________。

8、廚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_________】_________;

(2)牆面:【耐水膩子】【瓷磚】【_________】_________;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_________】_________;

(4)廚具:_________。

9、衛生間: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_________】_________;

(2)牆面:【耐水膩子】【塗料】【瓷磚】【_________】_________;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_________】_________;

10、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__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

(1)電梯品牌名稱:_________;

(2)電梯速度:_________米/秒;

(3)電梯載重量:_________千克;

(4)_________。

12、其他_________。

附件七:物業服務

(本附件內容與出賣人和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一致)

1、物業服務內容

2、物業服務質量

3、物業收費專案及價格

4、業主臨時公約

5、其他約定

商品房籤合同篇3

  出售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

  第一條甲方經市人民政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 市,用地面積 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 ,使用年限 年,自 起至 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定名為 ,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願向甲方訂購上述樓宇的第 幢 號(第 層)房。建築面積 ,土地面積 (其中,基底分攤 、公用分攤 、其他 )。

  第三條甲方定於 年 月 日將該樓宇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 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單價 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 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賬戶名稱: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將該樓宇交付給乙方使用,應自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違約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 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的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得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政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出售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附表一、二(略)。

商品房籤合同篇4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磚混 ;

(3) 商鋪產權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出讓 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 ,租期截止為 ,租金為 ,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 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餘款 元一併付清。

第三條 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後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訂金。

第六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籤合同篇5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範及有關補充檔案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範、檔案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的首付款___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餘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xx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xx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並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xx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辦理xx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____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____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____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xx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xx最終批准為準。如xx批准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xx批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____日內(含____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xx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____日內與前述xx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____日內仍不能與上述xx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於前述____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餘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xx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xx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xx貸款),貸款xx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xx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xx)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餘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檔案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檔案;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____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區域性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築及設施,不屬於環境佈局範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簡訊傳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傳送簡訊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簡訊傳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籤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並交接商品房鑰匙後,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後,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裝置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後,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裝置、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築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於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託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託,並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七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裝置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後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於或高於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影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影印件、購房收據、委託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____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並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並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後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定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關於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託期限

本專案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xx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專案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____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該專案《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____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____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____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並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一)、鑑於該專案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於一般社群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築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____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於功能規劃、組團設定及佈局、環境設定及佈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定及佈局、樓宇佈局、道路設定及佈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為準;對於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專案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專案(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專案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佔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樑。

(4)公共配套建築的交付指竣工並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並不保證。

(二)、該專案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並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於本專案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並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汙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範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瞭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並瞭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瞭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於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採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鑑於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並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後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群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簷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範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簷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區域性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後,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採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裝置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裝置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範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登出、抵押登記登出、預告登記登出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後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併計算。

(十四)、乙方瞭解,專案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訊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專案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採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

(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____日,

(2)或公告見報____日後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絡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於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資訊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資料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範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資訊,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築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xxx花源專案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專案內進行該專案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xxx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專案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檔案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7公交車站點,距離xxx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資訊,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2、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3、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4、小區東北xx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5、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________年____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資訊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20、21號樓設定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專案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專案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專案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佈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資訊,基於經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資訊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衝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於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籤合同篇6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資訊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裝置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____鎮政發(90)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

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房屋交割清單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出租人(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籤合同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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