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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精選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020年精選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020年精選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020年精選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切實做好全市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xxx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預防為主,有效控制;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1、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局長任組長、相關局領導為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為成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全市中國小幼兒園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祕書股,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兼任,局機關相關人員和局直單位負責人為工作人員。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援,密切配合。

4、工作職責

(1)領導組職責:研究決定所發生的事故是否需要實施應急救援,並向市政府及孝感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報告;制訂和修訂全市教育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協助和配合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隊伍和應急救援行動,現場緊急處置突發事故;協助市指揮部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總結事故經驗教訓;協助市指揮部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協助市指揮部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2)辦公室職責:傳達市指揮部指令,負責組織機關幹部配合市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的統一行動,及時瞭解、掌握和報告事故搶險進展情況。由祕書股負責日常工作。

(3)醫療救治工作小組:由職成教股、招生辦和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事故發生學校有關人員組成,由教育局分管職成教的副局長任組長。主要是配合市醫療救治工作小組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

(4)現場保衛小組:由基教股、教研室及事故學校有關人員組成,由教育局分管基礎教育和教研室的副局長任組長。主要協助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疏散事故現場周圍人群,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

(5)家屬安置小組:由督導辦、老幹工會、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事故發生學校有關人員組成,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任組長。主要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解釋、安撫工作,穩定家屬情緒,並安排好家屬的生活。

(6)事故遇難者善後處理小組:由計財股、勤辦、事故發生地政府、公安、保險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由分管計財的副局長任組長。主要是協助市指揮部處理遇難者的善後處理和財產損失處理。

(7)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由人事股、監察室、電教站和事故發生學校有關人員組成,由教育局紀檢組長任組長。主要是配合市安監局、監察局、檢察院、公安局、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專家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責任界定、事故處理和追究上報等工作。

二、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及處理程式

1、實行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負責報告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中心國中(中心國中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及時向當地派出所、衛生院等部門報告,請求援助。中心國中及事故發生學校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組織師生離開危險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同時,上報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有關材料,積極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3、市教育局在接到中心國中或局直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後,在2小時內分向別市人民政府及孝感市教育局、省教育廳報告。市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立即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各地、各校做好有關事故求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4、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的初步判斷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3)事發學校、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特別是教育部門已採取的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6、突發公共事件報告應當迅速、準確。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報告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和法律責任。

7、市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報告聯絡電話:8385170、8391992。傳真:8391992。

三、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特別重大事件(I級):學生未經批准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遊行、集會、絕食、靜坐、請願以及實施打、砸、搶等,引發地區、行業性的連鎖反應,已形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

(1)學校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及其派出所和市教育局報告,請求派遣警力進校,根據情況採取相應措施,避免衝突加劇和學生受傷。

(2)一旦學生走出校門上街集會、遊行,學校要派人勸阻,如勸阻無效,應及時請派出所到現場協助做好工作,防止學生出現過激的違法行為。學校要切實做好學生的勸導工作,做到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

(3)如派出所必須採取堅決措施時,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進一步勸說學生離開現場,保證學生安全。

2、重大事件(II級)的處置

重大事件(II級):聚集事件失控,校園網上出現大面積的串聯、煽動和蠱惑資訊;校內出現未經批准的大規模遊行、集會、靜坐、請願等行為,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

若事件已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駐該鄉鎮教育局領導、中心國中負責人應及時深入事發學校,指導、協助學校化解矛盾,控制事態蔓延。對在群體性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報請當地派出所,嚴格控制和監視。學校要嚴格門衛管理,防止串聯和外出集會、遊行,防止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學校。

3、較大事件(III級)的處置

較大事件(III級):單個突發事件引起連鎖反應,校內出現各種橫幅、標語、大小字報。引發校內區域性聚集,一次或累計聚集人數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群體性事端。

事件爆發後,處於區域性聚集狀態時,學校應立即報告中心國中和市教育局。學校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趕赴現場,對原因清楚、能夠立即處理的問題,及時、妥善地予以處理。對原因不詳,需要一定時間調查處理的,向學生做好解釋工作,講清道理,化解矛盾,對聚集學生進行分隔、疏導和疏散,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4、一般事件(IV級)的處置

一般事件(IV級):事件處於單個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並引起聚集,群體性事端呈萌芽狀態。單個性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校園內或校園網上出現大小字報,呈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

發現突發事件的苗頭時,中心國中和學校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取證,並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解決,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問題。發現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大字報、小字報及傳單,對張貼者立即予以監控,確定其身份,分別情況予以處置。對大字報、小字報及傳單迅速消除,防止擴散。

四、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市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學校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在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配合做好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2、立即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積極配合醫療衛生部門搶救受傷人員。

4、及時疏散人員,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5、妥善解決受災師生的安居問題。

(二)校舍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設立警示牌和隔離欄,以免師生接近造成傷害。

2、校內D級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並立即予以拆除。B、C級危房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維修加固。

3、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廁所等建築物倒塌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並立即向中心國中、市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4、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對受傷師生及時組織搶救,對受困人員積極組織解救。同時,對事故現場予以封閉。

(三)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要重視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範教育,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堅決避免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2、學校發生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要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中心國中及市教育局報告。

3、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必須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控制局勢,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口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並儘快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搶救,同時請求當地政府予以援助。

(四)突發危險品汙染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洩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汙染物造成環境汙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中心國中、市教育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劃定汙染區。

2、對有明確汙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汙染物排放,對於化學危險品汙染事故,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進行緊急處置。

3、對發生有毒物質汙染可能危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學校及中心國中應立即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師生撤離。

4、危險或危害排除後,學校與中心國中應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汙染事故。

(五)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並向中心國中及教育局報告。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積極尋找證人。

3、學校積極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六)大型群體活動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舉行文化、體育、集會以及外出參觀考察等大型群體活動,必須周密制定安全預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2、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時通訊聯絡工作,定時清點人數,保持資訊聯絡暢通。

3、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向衛生醫療部門求助,及時搶救受傷師生。

4、活動組織者和有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5、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全力搶救受傷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公安機關、地方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爭取各方面的援助。

五、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按突發公共衛生事故嚴重程式,從高至低可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

學校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經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

(1)學生髮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生髮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暴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本鄉鎮以外或本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在一個鄉鎮內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3)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生反應或不良反應。

(4)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50人,或者出現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員在5人以下。

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

(2)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3)發生在學校的,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1、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市教育局領導小組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教育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協助市衛生行政部門參與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工作。實行集中辦公並24小時值班和每日“零報告”制度。市教育局應急工作組派有關人員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指導並協助處理突發事件,協調解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學校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

中心國中和事故發生學校應按照要求每日向上市教育局及時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程序情況。

2、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市教育局主管領導和有關人員在接到中心國中及學校報告後應及時趕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指導並協助處理突發事件。積極協助中心國中和事故發生學校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協調和幫助學校解決有關困難和問題,督促中心國中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中心國中和學校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資訊報告人應按照要求每月向上市教育局及時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程序情況。

3、I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市教育局主管領導和有關人員接到學校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發學校瞭解情況,指導並協助處理突發事件。協助學校做好中毒或患病人員的救治工作,或深入醫院看望中毒、患病人員。協調和幫助學校解決有關困難和問題,督促中心國中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要求,向當地政府及市教育局報告事件有關情況。

鄉鎮中心國中和學校應按照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4、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市教育局在接到學校報告後,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孝感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支援,協助解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及時向有關中心國中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並督促各地認真開展防控工作。

教育局包鄉鎮責任領導、中心國中的主管領導和有關人員接到學校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事發學校,瞭解具體情況,指導開展事件處理工作。協助學校做好對中毒或患病人員的救治工作,或到醫院看望中毒、患病人員。協調和幫助學校解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和困難。協助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穩定家長及學校師生情緒,維護學校教學秩序。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根據事件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學校領導在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全力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及時聯絡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的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中心國中、市教育局和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請求支援和幫助。

六、附則

本預案是全市教育系統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檔案,各地和各校應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地區和本校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由市教育局制定並負責解釋。市教育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適時進行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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