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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

縣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中央、省、市委為保障糧食安全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環節,是我縣發展現代農業和鄉村振興的重大機遇。根據《關於整合相關專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指導意見》(鄂政辦發〔2016〕5號)、《湖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14-2020年)》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高標準農田建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縣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的總體部署,按照省市會議精神,以發改、財政、國土、水利、農業等部門相關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資金為整合物件,以縣為資金整合、建設實施主體,以專案區為整合載體和建設重點,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建成一批高標準農田,努力為把我縣建成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區、加快農業大縣向農業強縣轉變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規劃引導、統籌安排。以《湖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推進方案》為依據,兼顧並銜接其他相關規劃,加強與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有關重大工程建設、扶貧攻堅、災後重建和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統籌好專案安排和資金使用。

2.突出重點、連片推進。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現狀,優先選擇建設條件較好、相對集中的區域,集中連片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建一片、成一片。

3.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縣政府是我縣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和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強化主體意識,進一步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完善公共財政投入保障機制。要充分發揮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的積極作用,不斷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

二、建設任務與進度安排

(一)建設任務和投資估算。

根據《陽新縣整合資金專案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的要求,2016-2020年,全縣要建成高標準農田42.4萬畝,其中新建15.37萬畝,補建11.9萬畝;
總投資6.271億元,其中新建標準為3200元/畝,補建標準為1000元/畝。

(二)年度安排。

2016年新建面積5.7萬畝,補建面積3.44萬畝,投資2.264億元;
2017年新建面積3.8萬畝,補建面積4.11萬畝,投資1.627億元;
2018年新建面積3.0萬畝,補建面積2.35萬畝,投資1.262億元;
2019年新建面積1.6萬畝,補建面積1萬畝,投資0.612億元;
2020年新建面積1.27萬畝,補建面積1萬畝,投資0.506億元。

三、建設內容

高標準農田建設包括田、土、水、路、林、電、技、管八個方面,分別為整治田塊、改良土壤、建設灌排設施、整修田間道路、完善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體系、配套農田電力設施、加強農業科技服務、強化後續管護。

四、專案管理

總體原則是在堅持專案主體不變、資金渠道不變、使用性質不變的前提下,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設計、統一施工、統一驗收、統一報賬。

(一)統一規劃佈局。

由縣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簡稱協調領導小組)確定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重點區域佈局。圍繞重點區域,由縣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高標辦)牽頭,相關部門參與配合,編制全縣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十三五”規劃。規劃經協調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後,各部門依據“十三五”總體規劃,編制本部門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年度申報計劃。

各相關部門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庫組織立項和向上爭取資金,將專案計劃批覆檔案報高標辦備案。高標辦及時將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資金情況向協調領導小組彙報,在不改變資金渠道和規定用途的情況下,圍繞總體規劃對專案資金進行調整和整合,並提出統籌整合使用的具體方案,經協調領導小組審批後實施。

1.建立健全專案庫。建立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庫,以專案庫建設促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的合理安排。實行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庫動態管理,到期專案、一次性專案要及時清理,經常性專案和延續性專案實行滾動管理,新增專案實行備選申報,並加強年度之間的專案庫銜接。

2.專案計劃申報審批程式。縣高標辦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提出年度專案申報計劃,經協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再由各部門落實專案申報。即:高標辦提出年度申報計劃——協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部門編制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計劃——向上申報”。

3.專案計劃變更調整程式。協調領導小組批准向上級申報的年度專案實施計劃,各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或變更。確需調整變更的按“部門提出調整或變更申請——高標辦稽核——協調領導小組審批——向上申報”的程式實施。

4.專案計劃時間確定。每年6月30日前由高標辦根據“十三五”規劃方案,向協調領導小組報告下一年度實施計劃,經協調領導小組批准後9月30日前組織專案前期規劃設計並上報省高標辦備案。

(二)統一建設標準。

高標準農田建設應達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連片、設施完善、電力配套、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旱澇保收、持續高產穩產”的要求。建設內容包括田、土、水、路、林、電、技、管八個方面。按照建設標準、投資標準的要求,高標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年度實施方案,確定本年度投資建設的具體專案,經縣高標準協調領導小組稽核後執行。

(三)統一技施設計。

專案申報分專案建議書(或可研報告)、技施設計(初步設計)兩部分,專案建議書(或可研報告)可由專案主管部門委託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組織編制。技施設計由縣政府明確專案法人後,由專案法人依法、依規在縣公共資源交易局遴選或公開招標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勘察設計。

技施設計嚴格執行《湖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廣泛徵求鎮(區)村組意見,立足長遠,注重實效。初步設計方案形成後由高標辦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及專案區鎮(區)負責人、村支部書記、水利站長、農業中心主任等專案設計審查專班,對專案初步設計方案進行評審,並形成統一評審意見。設計單位將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修訂完善實施設計方案,高標辦將修訂後的實施設計方案報縣協調領導小組稽核,經縣協調領導小組批准後報縣發改局批覆立項並組織實施。

(四)統一施工管理。

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實行專案法人負責、監管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鎮(區)村參與監管、相關縣直部門監督和縣高標辦督查相結合的工程管理體制,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工程質量由專案法人負全面責任。監理、施工設計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程負責。縣高標辦、縣直相關部門派出現場專管員履行政府、部門的監督職能,不代替專案法人、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高標準專案建設各方均有責任和權利向有關部門和高標辦反映工程質量問題。

1.實行專案法人制度。由縣政府統—任命鎮(區)或縣直部門負責人為專案法人,全程參與專案技術設計、負責工程招投標、工程施工及專案資金管理。專案區為一個鎮(區),專案區所在地鎮(區)政府或縣直相關部門為法人;
當一個專案區跨二個或二個以上鎮(區)時,專案法人可以確定為縣級相關主管部門。

2.實行專案公示公告制。實行專案公示公告制是充分尊重專案區農民意願,依法保障專案區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受益權,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維護農民權益。專案建設公示公告分三次進行,一是年度建設專案區範圍及投資額度一經確定後,專案鎮(區)必須在專案區交通主道旁設立固定公示牌,二是專案初步設計完成後進行公示;
三是專案竣工驗收後公告公示。主要內容為專案區面積範圍、主要工程量、財政投資額度、建設期限及相關舉報電話。

3.實行工程監理制度。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必須執行工程監理制度。監理單位必須持有建設部或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單位資格等級證書,按照“公正、公平、獨立、自主”的原則,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理,並承擔監理責任,做好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的四控制。監理費按照《湖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執行,上限不超過需監理工程投資額的2%,按招標合同約定金額列支。

4.實行專案招投標制度。專案法人對專案的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大宗物質材料裝置採購時依法、依規按分級管理原則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採取招標方式遴選確定具備相應資質單位或供應商。專案法人應將招投標方案報高標辦審查,招投標結果報高標辦備案。高標辦要對招投標實行全程監管,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干預招投標活動。

5.實行合同管理制度。專案法人在開展專案實施管理中,對工程監理、施工,大宗物質材料裝置採購、中介審計等其他業務活動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合同管理,約定標的、時間、地點、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履行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嚴格按合同條款,約束當事人行為,保護當事人權益,規範合同管理。臺同簽訂後需報縣高標辦備案。

(五)統一竣工驗收。

1.實行竣工驗收制度。專案法人自驗合格後,向縣高標辦申請專案竣工驗收,縣高標辦將組織縣直相關部門成立工程竣工驗收專班,查閱相關工程資料,核對工程計劃,抽檢工程質量並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分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專案竣工驗收達到合格以上,才能辦理資產移交併投入執行。對驗收不合格的責令專案法人迅速組織相關單位整改達標,對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行審計決算制度。專案驗收合格後,專案法人應迅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整理竣工資料,由監理單位出具監理核定的結算清單及監理報告,審計部門在限定時間內進行審計決算,出具審計決算報告,最終竣工決算以審計決算結果為準。

(六)統一報賬管理。

所有整合的專案資金,一律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度。其中,專案主管部門用於申報專案(專案可行性研究或專案建議書)所產生的專案前期費,按一定的比例,將專案管理費撥至專案主管部門賬戶,由專案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管理使用。

1.專案資金審批程式。專案法人單位提出申請—縣高標辦稽核—縣財政局稽核—分管縣長稽核—常務副縣長審批。

2.工程資金報賬程式。施工單位申請—監理單位稽核—專案所在地政府意見—專案法人單位意見—縣監管責任單位意見—縣高標辦意見—縣財政局意見—國庫集中收付中心撥款。

五、加強資金整合

實行專案資金專戶管理,統一報帳,建立整合相關專案資金一套專帳。

(一)整合資金管理原則。

堅持整合專案資金,統籌使用;
堅持縣級報賬制,專戶管理:堅持按規劃預算,計劃安排;
堅持嚴格管理,規範程式;
堅持審計監督,績效評價。

(二)整合資金的組成來源。

1.以部門涉農專案資金為載體。包括髮改、財政、國土、水利、農業、交運、林業、電力等部門分別實施的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規劃田間工程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田土地治理、高標準基本農田土地整治、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中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高產建立、通村通組公路、配套農田電力設施改造、農田林網等專案資金。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上級下達的資金資訊後,均應按程式將資金轉入到財政整合資金專戶。

2.多方籌措缺口資金。針對專案資金缺口部分,一是引導專案區內涉農企業自籌資金投入配套設施建設;
二是縣級財政預算及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的配套投入。

六、嚴格資金管理

縣財政部門將涉及的相關專案資金進行統一整合,設立專戶,實行專賬、專人的管理,封閉執行,實現多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專案建設資金撥付,實行國庫直接支付制度,即由財政專戶直達專案招標簽約合同的工程施工單位或材料裝置供應商賬戶。

(一)工程付款方式。

因年度專案資金及各級財政配套資金到位時間參差不齊,為緩解合同資金撥付壓力,在建設工程招標檔案中,明確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資金按7:3比例分兩年支付,工程施工期,按工程進度(lo%、30%、50%)分三次撥款,採購專案嚴格按合同支付資金。簽訂施工合同並交納10%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施工機械進場完成合同價款10%時,預付合同款的1o%;完成合同價款50%時,撥付合同價款30%,同時扣除預付款10%;
完成合同價款80%時,撥付合同價款至50%;
合同工程完工並經竣工驗收後,撥付合同價款至70%。預留合同價款30%(其中5%為質量保證金)待審計決算後,按完工鑑定書日期,一年質保期滿後,由專案法人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及鄉鎮、村或執行管理單位,進行復驗,無工程質量缺陷的,由執行管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後,按規定程式撥付全部工程價款及質量保證金。

(二)相關費用的管理。

1.專案管理費。中央和省專項資金中按規定列有專案管理費的,按規定比例提取,打捆統籌按規定使用。中央和省專項資金中未按規定列管理費的,參照《湖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按專案資金5‰納入縣級預算安排。主要用於專案規劃、勘察、設計費,實地考察、檢查驗收、業務培訓、專案及工程招標、資金和專案公示以及工程專案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專案一般工程初步設計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於人員工資、補貼、購置車輛等行政經費開支。專案管理費報賬時,按照報賬稽核程式,嚴格稽核報賬憑證是否完備、費用支出是否符合規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制度要求,費用額度和標準是否合理。對於報賬資料不全、報賬事項不明確或支出明顯不合理的、手續不健全的費用,不予報賬。

2.工程管護費。工程專案管護費按照《湖北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制訂的工程管護費管理辦法》執行,提取使用。

3.工程預(決)算審計費。工程專案工程預算、決算審計費及單個專案的竣工審計費,列入工程成本,付費標準按《湖北省省級財政投資專案評審委託付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列入工程成本。

(三)結餘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工程專案招標預算審查、招投標及專案完工後決算審計所形成的結餘資金,由專案法人提出申請,經專案監理審查、專案監管單位稽核同意後報經縣高標辦研究批准使用,主要用於該專案區增補工程和不可預見的工程量。當期專案資金原則上結零,如果仍有結餘資金結轉下期專案。

(四)加強資金審計監督、搞好績效評價。

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肅財經紀律,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整合資金統籌、使用、績效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並委託有關機構對完工工程專案進行績效評估。

七、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調整陽新縣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擔任組長,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農辦、財政、發改、水利、農業、國土、審計、交通、林業、扶貧、供電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辦,農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農辦分管副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專案所在地鎮(區)政府也應組建強有力的工作專班,鎮(區)長(主任)為組長、分管副書記為常務副組長,財政所所長、水利站站長、農業中心主任、專案村支部書記等為成員。

(二)健全工作機制。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從各相關主管單位抽調若干名技術人員集中辦公。高標辦負責綜合協調、規劃設計、工程監管、資金監管、竣工驗收等;
財政、發改、水利、農業、國土等部門劃定子專案區,負責子專案區監管和聯絡省市對口部門;
審計局負責專案資金使用的審計和監管;
交通、林業、電力等部門優先將相關專案及資金整合到專案區。

(三)形成共建合力。發改、財政、國土、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要加強與省廳部門就有關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的對接,主動爭取專案資金,形成共建合力。林業、交運、電力、通訊等部門要服務高標準農田建設大局,做好農田防護林網、田間機耕路、農田電力設施、杆線遷移等配套工程建設。專案所在地鎮(區)政府和村“兩委”要主動做好宣傳發動、拆遷、土地流轉、投工投勞、矛盾調處等工作

(四)強化檢查督辦。省、市已將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納入縣(市、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職盡責考核範圍,縣委考核辦也應對照執行。縣高標辦將加強專案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竣工驗收、管護責任落實等全過程、全方位的檢查、督辦、監管和考核,及時通報檢查督辦清況。建立問責機制,凡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推進不力、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或在建設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現嚴重違紀違規問題的,對縣直相關主管部門、鎮(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實行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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