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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合之眾讀後感10篇 群體行為的啟示:《烏合之眾》讀後感

烏合之眾讀後感10篇 群體行為的啟示:《烏合之眾》讀後感

烏合之眾讀後感10篇 群體行為的啟示:《烏合之眾》讀後感

第1篇

翻閱這本書是被書的名字所吸引,以為講述的是帶有黑色幽默的諷刺小說,看完才知道是研究群體心理的書籍。

勒龐的這部心理學力作被翻譯成漢字只有寥寥200多頁,但他卻探討研究了“群體的感情、道德觀、觀念、信念、意見的變化範圍、推理與想象力、分類”等許多與群體心理相關的問題。

剛開始看的時候有點晦澀,覺得沒什麼特別之處,說服力並不強,作者所講述的不過是指出當時所處社會很多重要現象,而這種現象恰巧在目前的社會也廣泛存在,這或許就是該書如此暢銷的原因。

從字裡行間可以感受到勒龐是一個不顧世俗眼光,憑藉自己本能的嗅覺去揭露人類的虛榮心,將種種可悲的人性曝光於公眾讓人們自己審視。

他懷著絕望的心態看著群眾在法國掀起一場場革命,諷刺那些所謂理性的人,偉大的群眾,以及平等和幸福!

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作者歸納出群體的一般特徵:頭腦簡單、多變、易受暗示以及少數領袖人物的主導作用等,這些都是我們現在社會中依舊存在現象,在這裡談一下自己的理解。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發現,當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後,就容易產生與一個人單獨活動所沒有的感受,會覺得充滿支援,自己不是異類,會跟風學著這個小群體其他人的做法,會很輕易地被慫恿喝酒、抽菸、賭博,這些以前自己從來不會沾上的惡習,在此時此刻沒有感覺到任何不對。

最直觀的現象比如過馬路,國際友人戲稱“中國式過馬路”,只要在馬路兩邊一群人中,有一個人闖紅燈,會接二連三的有人闖紅燈,很多人都是跟風,覺得自己不跟著做,會被恥笑,會是異類,只有跟著多數人的路徑才不會讓自己顯的那麼扎眼。

同理可得,同樣這群人,在優良社會道德的暗示下,我們也會遵守宿遷文明20條,不闖紅燈、禮讓行人、不亂扔垃圾等等,這就是勒龐所說的群體中頭腦簡單、易受暗示的情況吧。

再比如國外舉行的動物保護遊行示威,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先有個領袖類的人物帶動一小股人遊行,再擴大到整個科室、整個院,就跟得了流行性感冒一樣,總找不到病源一樣,在遊行施壓時,官方做法是把帶頭的領袖類人物(類似代表)抓起來,進行談判,互相商討後達成一致,馬上又恢復平靜。

雖然他們僅僅是群體中最普通的一員,但其中不乏頭腦聰明的人,但是群體衝動怎能獨立於大眾,理性也無法阻止傳染。

當一個人習慣於用推理和討論方式說明問題時,往往在群體中是沒有地位的,因為在觀念簡單化效應的作用下,面對群情激奮時,他說的一切顯的那麼的蒼白無力。

因為他意識到他在挑戰“群體的力量”,他自己是異類,當面對這些被傳統觀念衝昏頭腦的群體時,即便自己洞悉其中的利害關係,再怎麼努力,都會覺得自己十分偏執和無知,不如同群體一起陷入其中,但事後卻又覺得自己愚蠢。

很多時候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很難,人之初,性本善,一個人終其一生保持不變的事情只發生在理想世界。

只有環境單一,才能造成明顯的性格單一;反之,就可能造成性格的不單一,所以我們在群體中顯現不同於一般單獨時的特徵。

該書中對群體的相關特徵有很多描述,很多地方理解還是有困難。

但最終,我們應該理解,就像勒龐所說的一樣,“我們不該對群體求全責備,說他們經常受無意識因素的左右,不善於動腦筋。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他們開動腦筋考慮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們這個星球上根本就不回成長出文明,人類也不會有自己的歷史了”。

烏合之眾讀後感10篇 群體行為的啟示:《烏合之眾》讀後感 第2張

第2篇

本書雖然成書於上上個世紀,但其中所談及的社會現狀及社會心理相關的內容,在近期的生活中依舊可以看到;另外,由於本書作者是持精英主義及保守主義觀點的人,所以部分觀點涉及的例項在我們看來會有些侷限;並且由於文中觀點並非實驗心理學相關結論,尤其在“種族的遺傳稟賦”等相關問題上,勒龐的觀點有失偏頗。

建議近期心態不是很平和的寶寶儘量不要去讀這本書。

原本是想以書中內容為依據針對“逼婚”及近期的一些社會性群體行為等方面的事情進行一些討論,然而在復讀的時候發現,如果以這本經驗分析的書作為依據來談很多東西,其邏輯有些不成立。另一方面,作者本身是持精英主義觀點的人,對普通的人民群眾這一群體本身就是有一丟丟的看不起的感覺,而且行文有很有煽動性,所以我在第一次讀書的過程中間受到這些觀點的影響,產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

再一次強調,近期心態不是很平和的朋友,請立刻放下你手中的這本書,當然,如果你是一個精英主義or種族主義者,請當我沒說這話。

雖然書的內容並不足以給我的觀點提供某些強有力的支撐點,但我還是想談一下關於個人生活和逼婚相關的事情:

以我個人為例,從我畢業開始,我媽就開始以各種旁敲側擊的方式催我結婚。雖然,我們已經在某些程度上達成了共識,即結婚並不是為了繁衍後代,而是能有一個人在和我在接下來的人生中互相陪伴。但無論是隔壁家的姐姐結婚,還是又有哪個鄰居的朋友邀她去幫忙做媒,都要“順便”關心我一句:你準備找個什麼樣子的啊,準備什麼時候結婚啊等問題。可能對她而言,這是起到督促,或者關心的作用,從而能讓我更主動的去尋找一個人,並跟她結婚。但這種半強迫式的關心對於一直生活在高壓環境下的我來說,依舊會產生很大的干擾。

我媽因為保持著不斷看書的習慣,相較於我認識的很多朋友的家長已經算是相對開明瞭。但即便是這樣,她依舊跟我們這個年齡段的人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太一樣: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就算一時間沒有找到合適的人,自己也可以生活的很好。針對這一觀點,無論我怎麼跟他們解釋,我父母都存在牴觸心理,並不願意去承認這一事實,一直認為我只是年齡還沒到,等我到了30歲,就自然知道婚姻的好處了。這種言論給我的感覺就像是一個人只有征服另一個人,或者被另一個人所征服,這個人的人生才有意義。

有很多的親戚(我覺得跟我並沒有太大關係的人)看待婚姻這件事,更像是到了某一個年齡,就應當去完成的一個目標。只有我結了婚,無論是因為愛情、相親或者其他什麼原因結了婚,在他們的眼裡我才算是一個正常人,否則,我和我的家人將面對著他們異樣的眼光,就像是我做了什麼對不起他們的事情一樣。

在這些親戚勸我趕快結婚的時候,他們一直在講:“你結了婚就知道結婚的好處了。”可是當我反問他:“你結婚之後覺得過得開心麼。”的時候,他們卻總是避而不談;然後就將話題轉移到:“你結了婚才好生孩子啊!”,可是當我又問起:“為什麼一定要生孩子呢?”,他們就只知道說:“為了傳宗接代啊,可千萬不能斷了香火啊。”可是在我和他們相處的過程中發現的卻是:他們卻是生了一個或者幾個孩子,但卻沒有做到作為家長的責任(我真的很想說,看他們的表現,他們的基因根本就沒有遺傳下去的必要,因為孩子被他們生下來,真的是一種磨難),似乎他們的人生完全是為了繁衍,而沒有其他的意義。

工作之後的這幾年發現:無論怎麼跟他們解釋都沒有用,唯一的辦法就是跟他們少聯絡。後來發現不僅我會碰到這種親戚,很多人身邊也都有這種人:總以為他們過的生活安穩、不愁衣食才是最好的。愛情、父子之情、母女之情對他們而言都沒有意義的,孩子只是一個用來誇耀自己的繁殖能力的道具。“繁殖”大概就是銘刻在這些人基因裡最重要的事情吧。

有朋友跟我討論這些事情的時候覺得很苦惱,因為他似乎沒有辦法拒絕父母對他的要求,總是會被迫幹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私以為,在這種事情上也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只有經濟獨立了之後才能開始談人格獨立。只有當你的收入足夠支撐你獨自在外面生活的時候,你才能開始有自己的生活。要不然以傳統中國的觀念來說,你花著父母的錢,在大多數父母觀念裡,你就是他們的奴隸,不能抗拒他們任何的命令,否則就會切斷你的經濟來源。另一方面,來自父母的道德綁架是很難拒絕的,一旦你覺得他們對你生活的干涉到了你不太能接受的程度,我的建議是儘量跟他們保持距離。

第3篇

烏合之眾,顧名思義像烏鴉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個貶義詞。那麼,這必是一群'禍害'吧!這是一本寫群體心理的書,我想,其中更多體現的是作者對於群體不看好的態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觸和不解,現就其中一些觀點發表我的粗淺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為人多力量大。當你聚集在一個群體時,會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幫助你,這樣你是受益無窮的。況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時才能突顯自己,我覺得這是毋庸置疑的。脫離人群,你就無法更好地發揮自己的才能。然而,這本書好像又告訴我並不是這樣的。

書中講了群體具有衝動性,易變性,易怒性。也就是說群體具有輕信的傾向,並且具有暗示的影響。這麼想也許並不錯。例如,若是一個班集體,有一個同學進門後大喊一聲:'老師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們班這次沒考好。'這時全班同學大概都會繃著一根弦,似乎被傳染了一種緊張感。然後接下來在班主任課上大家都會認認真真的,生怕成為那個'碰釘子'的人。處於集體中的我們覺得這再正常不過,但這似乎也印證了作者的觀點:群體容易引發騷動的特點,使其具有奴隸的衝動性。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體的盲目性,正如書中所言:'專門傳播群體觀點和信仰的方式從來都不是論證,而是傳染。'所謂'三人成虎',不也就是這個道理。這麼說來,更加動搖了我原本對群體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體與個體的關係中,文中講到:'個人利益很少會成為群體的行為推動力,但它是孤立個體行為的唯一動機。'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為個體單獨存在時,和處於群體當中時是不同的。一個人可能受集體影響,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個人可以對於自己的生死存亡無所謂,但卻無法接受自己群體的滅亡。在這個群體中,他所要維護的並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說因為處於群體中而擴大了他的某種品質。同樣消極的品質也是這樣,個人受集體的影響。我似乎被說服了。

可是換一個角度想,這難道不是因為人的個人意識和集體意識的問題嗎?並不是人受群體的改變,而是這種改變取決於人。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會因處於集體而變得更加高尚,有人卻會因處於集體而更加粗鄙,說來說去都在於人的本性吧,與群體有多大關係呢?

在講到群體的推理時,我又有些觀點與書中相駁。所謂頭腦風暴就是通過一個主題任意聯想,發散思維。這自然是處於一個集體,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結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書中卻說群體的推理是一種低階的類比,也就是盲目的類比,不探究本質。當然,文中也列舉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認為一個集體較個人而言,更為'弱智'。

於是我從另一個角度說服了自己。一個人很聰明,很精明,100個人組成一個群體,每個人都很聰明,很精明,但這個群體是否就會發揮100倍的聰明才智呢?事實並非這樣。這便要歸結於群體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個群體,要有很多因素,群體會有領導,會有各種等級,會有很多人站在集體的角度推理,而非個人角度,於是便產生了各種問題,出現了群體推理的呆滯。

總之,正如書名《烏合之眾》,把群體比做烏合之眾,從某種意義上也顯示了作者對於群體的消極觀點。當然事物總有兩面性,雖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潛意識裡也贊成作者的觀點,但也存在很多爭議。

第4篇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在一個群體之中的人就彷彿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難。而《烏合之眾》正是告訴我們這座山究竟是什麼樣子,怎麼上山,怎麼下山,怎麼面對下一座山。

沒看這本書之前我其實就骨子裡厭惡所謂的“流行”和“時尚”。為什麼所謂“大眾”喜歡的我就要喜歡?“大眾”說好的我就要說好?“大眾”是什麼?我覺得這個“大眾”其實和從小到大沒徵求過我意見就上臺代表我發言的那些“學生代表”“員工代表”一樣,不過是有權,有錢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們宣傳和演講,但我可以不認同不跟隨。

?很多人都聽過一個笑話。一個路人看到路上有一個人在看天,就以為天上有什麼也停下來抬頭看。第二個、第三個,更多人也停下來看,什麼也沒看到就相互詢問。最後才知道第一個人不是在看天,是因為流鼻血才仰著頭。

我至今也還記得自己變成烏合之眾的一次經歷。那是國小五年級的一天下午。一放學就跟著路上的一大群人暈暈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廣場,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們幾個小夥伴也就跟著人群撿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為什麼也沒想過找人去問問。後來才知道那天這個活動是為了一個道聽途說來的訊息說某個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為什麼大家會為了一個人去世那麼高興,也不知道為什麼電視臺為那個人還健康活著高興,但是那一年我確實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長一點社會上開始流行練氣功,每天樓下練香功的聲音都會比鬧鐘更有效的把我喚醒。“香~~~”別看都是大爺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來也是氣勢十足。聽說大家一起練會散發出特別的香味,我沒湊近聞過,但是想想他們那麼早去練的原因估計也是怕太陽出來容易出汗,怕會分辨不出到底是香還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過“中功”的“帶功”錄影帶。一個大師坐在臺上發功,讓臺下的搖頭就搖頭,伸手就伸手,還有人又哭又鬧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據說大師也是可以透過錄像帶發功的,但我看的時候既不想搖頭,也不想伸手。

大學裡一天和舍友吃了燒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熱的往宿舍走。途徑四大發明廣場看到烏壓壓一大堆人席地靜坐,還是不禁下了一跳。後來才知道那是當時最熱門的一種氣功,後來居然演變成了另一場大規模群體性活動。還好我早就看過大師的錄影帶,對這個一點都不感冒,練功就練功,幹嘛非要一起練,半夜不睡覺坐在外面靜坐嚇人好玩嗎?

老婆喜歡看演唱會。開始我總覺得花錢買演唱會票還不如買cd,音質好還能反覆聽。但是作為陪員參與了幾次之後發現演唱會有其獨特的“氣場”,這是自己單獨聽完全不可能體會到的。這種氣場不能簡單歸結為現場的影響、燈光,甚至親眼看到明星,更多的還是周邊人群的影響力。當你看到四周無數熒光棒在搖晃,你不搖別人會主動問你是不是你不會開啟熒光棒開關;當你周圍的人都站起來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別人會主動抓住你的手拉你起來,這就是群體的作用。

一個人的時候我們會自然會調動所有感官和大腦去對周圍環境做出判斷,但是這種警覺會隨著人群的規模而逐漸降低。過於另類在群體中是不受歡迎的,所以群體中的人也會自然而然的趨同。這都是數萬年乃至更久的生物進化結果,所以無論你有沒有自己的判斷,一旦在那個群體當中無法脫身的時候,你的選擇其實不多。

然而我還是不想就這樣“同流合汙”,所以我選擇“進化”成宅男。別跟我討論現在流行什麼,我不想加入你說的那個群體。

第5篇

該書是作者勒龐最著名的經典作品,在大眾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領域皆享有盛名,歷經百年其地位依舊無可撼動。書中作者研究的物件是他所稱之為的“異質群體”(由任意個體組成,不管他們的職業與智力),主要闡述了群體及群體心理的特徵,指出了當個體是一個孤立的個體時,它有著鮮明的個性化特徵,而當這個人融入了群體之後,它所有的個性都會被這個群體所淹沒,當個人有意識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盡時,其無意識特徵就會佔據主導地位。

情感和觀念在暗示和傳染作用下趨同發展,並傾向將暗示觀念立即付諸行動;在作者勒龐看來,群體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斷、易受暗示、輕信盲從、情感誇張、善於行動、道德或高或低等特點,一個人單是加入群體這個事實,就使他在文明的階梯上倒退好幾級。勒龐這本著作在時間的檢驗下依然煥發光彩,書中涉及到的問題具有多樣性和持久意義,能幫助我們把握時代的脈搏並保持敏銳的目光來審視當下的社會問題。

個人認為該書的精髓在於中篇——群體的觀點與信仰,勒龐對於群體在觀點與信仰這兩個方面的解讀非常到位與精準,有些觀點在現今社會依舊適用,提供了看待某些問題的獨到角度和成因解讀;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對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書和服從,絲毫不訓練自己的判斷力和主動性,這種教育引發更為嚴重的危險,它讓接受教育的人強烈厭惡自己的生活狀態,並極力想從中逃離。所以我們不應該成為知識的活體容器,這不會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條件是判斷、經驗、幹勁和性格,書本當中是絕對無法提供的。

然而書中還有一些觀點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舉的事實依據過於偶然,得出的結論又過於絕對,可能是作者所處的時代背景緻使一些觀點趨向偏激和片面。總體來說,該書在心理學領域的影響還是毋庸置疑的,雖然作者有些觀念具有時代的侷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該書值得反覆閱讀,需慢慢地把它讀透,拒絕成為烏合之眾的一員。

第6篇

很久以前,勒龐就預言了今日群體中的大部分特徵:智商低於群體中的任意個體,換句話說就是智商無下限。“群體總是受著無意識因素的支配”,“大腦活動的消失和脊髓運動的得勢”……最後“群體既易於英勇無畏也易於犯罪“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實就是這是一個群體的時代,要取得別人的認同那麼必須先認同一個群體,無論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將被磨滅。無論這個群體對某事是認同還是反對,這都是一個個的群體和陣營。對某一群體的認同取決於群體的言論和釋出的訊息——至少我認為現在是這樣的——諸如微博等等,而事實告訴我們群體的觀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書中所講,群體的情緒是單純的,誇張的。而群體又是易受暗示的,於是這就催生了種種陰謀論,因為你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不是被煽動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為前面說到真實已經被群體糟糕的觀察和分析能力磨滅掉了。如果你不進入某個群體,你又很難知道他們的運作過程,而你一旦進入那麼就不能保證你自己還有智商這個東西的存在……

而我們總會在一個群體中,不是嗎?因為我們都有一個陣營,無論你是贊同還是反對,除非你對此事不聞不問不去選陣營。那麼好吧,又一個陣營出現了,人總是要有一個立足點來生存。群體可以成就,也可以毀滅……

好吧,這只是一個開頭,不想再繼續複述,所以我不愛寫讀後感。鑑於越來越感覺周圍的人們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烏合之眾》吧,應該看看這本書,至少現在都應該看看,群體到底是一個什麼情況。

第7篇

讀勒龐在一個世紀前寫的這本《烏合之眾》,就像是在讀一本二十世紀的人類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見,察覺了群體——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單元——的各種特點及影響,並預見到,群體在一個愈加明主的社會中必將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將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龐該是個種族主義者。恕我可能對西方大眾文化批判無知,但縱覽全本書,“種族”這個詞出現得最多次。勒龐認為:種族是決定人類行為最深層的因素。正是種族保留下來的“生理解剖學的”因素,決定了人類的無意識動機,而無意識動機又是群體行為的動因。所以,即使群體一律的無知、多變、衝動……但表現出來的方式又因種族而有所不同。

勒龐應該也是個精英主義者。在書中,他毫不掩飾對安德魯撒克遜民族的崇拜,深為認同後者個人主義的民族特性。而他卻多次地將法國大革命歸結於本民族群體意識的主導,失望之情可見一斑。

看書時不時被他武斷、不加推導的結論所煩,認為其要是放在當代,可能連出版的機會都沒有,或是很快就銷聲匿跡。然而,這本書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後,還能被人所關注,被許多社會學家尊為“研究社會心理影響力最大的一本書”,必然有其獨到之處。依本人拙見,還應歸功其對於未來強大的預見能力。二十世紀世界的兩次大戰,不都是群體行為被誘匯出、傳染、放大後的結果嗎?在看我們中國解放後的那場浩劫,不也是一場群體的狂歡嗎?儘管勒龐的論證缺乏依據,但他仍能不無預見力地指出:“那些領袖們,杜撰一個模稜兩可的詞彙,描述一個偉大的圖景,鼓動群體……而這些新東西不過是過去的專制換了張面孔……”正是群體最深層的無意識動機的穩定,人類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覆過去——看看半個世紀前的中國,和封建社會有什麼區別?

就寫這些吧,大多數感想還是要邊看書邊才能蹦出來的。最後勉勵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懷疑精神,永遠不要隨波逐流。

第8篇

讀勒龐在一個世紀前寫的這本《烏合之眾》,就像是在讀一本二十世紀的人類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見,察覺了群體——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單元——的各種特點及影響,並預見到,群體在一個愈加明主的社會中必將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將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龐該是個種族主義者。恕我可能對西方大眾文化批判無知,但縱覽全本書,“種族”這個詞出現得最多次。勒龐認為:種族是決定人類行為最深層的因素。正是種族保留下來的“生理解剖學的”因素,決定了人類的無意識動機,而無意識動機又是群體行為的動因。所以,即使群體一律的無知、多變、衝動……但表現出來的方式又因種族而有所不同。

勒龐應該也是個精英主義者。在書中,他毫不掩飾對安德魯撒克遜民族的崇拜,深為認同後者個人主義的民族特性。而他卻多次地將法國大革命歸結於本民族群體意識的主導,失望之情可見一斑。

看書時不時被他武斷、不加推導的結論所煩,認為其要是放在當代,可能連出版的機會都沒有,或是很快就銷聲匿跡。然而,這本書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後,還能被人所關注,被許多社會學家尊為“研究社會心理影響力最大的一本書”,必然有其獨到之處。依本人拙見,還應歸功其對於未來強大的預見能力。二十世紀世界的兩次大戰,不都是群體行為被誘匯出、傳染、放大後的結果嗎?在看我們中國解放後的那場浩劫,不也是一場群體的狂歡嗎?儘管勒龐的論證缺乏依據,但他仍能不無預見力地指出:“那些領袖們,杜撰一個模稜兩可的詞彙,描述一個偉大的圖景,鼓動群體……而這些新東西不過是過去的專制換了張面孔……”正是群體最深層的無意識動機的穩定,人類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覆過去——看看半個世紀前的中國,和封建社會有什麼區別?

就寫這些吧,大多數感想還是要邊看書邊才能蹦出來的。最後勉勵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懷疑精神,永遠不要隨波逐流。

第9篇

正如書名《烏合之眾》本身的貶義色彩,作者本身對於群體的特質是持貶義態度的,但對於群體和個人之間關係的分析的確引人深思。“在群體裡面,那些無能的人、傻瓜、心懷嫉妒與怨恨的人,就會擺脫自己的負面感覺,不再感覺自己是個無能的人,而是會感覺到一種巨大的力量,但這種力量卻極其短暫而且殘忍”。

記得小時候的一件事,上國小的時候,我家樓下後院的空地是個相對隱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學,看到幾個同學圍著一個女生,我好奇過去問一下,結果看到幾個人在輪流扇耳光,有一個人還問我要不要加入,當時心裡害怕就走了。但其實,我覺得以我當時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們了,因為中間那個女生處於絕對的劣勢,無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們,我就變成了她們群體中的一員,我就會盡情釋放我的醜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時代》裡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們互相打鬥的荒唐場面。

這本書介紹了作為群體領袖來說,群眾可通過傳染、重複等建立威望的方式來滲透信念進而對群體進行統治,說白了,就是承認統治者和政治家為了某種目的的達成,對群體是採用手段的。但是,他卻不覺得這種手段的應用是錯誤的,反而覺得,如果言論太過自由、人們的普遍信念不統一,是一個文明衰退的標誌。一邊描述群體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邊又提醒統治者群體變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險的事,這和某些自認為優越的群體的歧視態度有何不同呢?不過也能理解,這作者本身就是個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者。

而的確,“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動力向來不是理性,也可以說,儘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動力最終還是各種感情,這些感情包含有尊嚴、自我犧牲、宗教信仰、愛國主義精神以及對於榮譽的熱愛。“而這其中宗教的態度:“宗教迷信是多麼的頑強,而那些宗教與任何簡單的邏輯都不相符,在將近兩千年的時間裡,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們的規矩面前俯首稱臣。”《人類簡史》的作者就有表達了類似的觀念,肯定了宗教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總結,這是一種殘忍的偏執、盲目的服從、狂熱的宣傳。另外對於群體的特點,也同樣分析透徹:群體衝動、多變、易怒、易受暗示、多變和輕信、情感誇大化、專橫保守,總的來說,作者覺得相比於孤立的個人,群體中的個體代表著文明進步階梯的倒退過程。

真相永遠都是冷酷又讓人感覺無力,所以那些有溫度的控制儘管讓人喪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趨之若鶩,比如針對老年人的保健品騙局,比如針對慢性病患者的痊癒神藥。而對於我來說,那些枯燥的讀書時光正是為了讓自己對世界保持清醒頭腦的選擇,所以那些時光儘管枯燥,但卻讓我和現有環境保持一定距離,既充實又幸福。那些我們小心翼翼隱藏起來的醜惡,被作者冷酷的掀開,那些我們自認為的真實,也不過是統治者想讓你認為真實的真實。儘管認識真實讓人難過又絕望,但我還是想用無數的孤獨時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說的:人活在世上,快樂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貨真價實。

第10篇

首先要贊一下翻譯這個書名的譯者。書或電影的名字重要嗎?太重要了,直接決定讀者或觀眾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這是哪部電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麼?里昂?no,《這個殺手不太冷》。不得不說優秀的翻譯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對內容的理解和價值判斷。比起平淡無奇、引不起讀者閱讀興趣的《大眾心理學》,《烏合之眾》這個譯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達的中心意思,“個體一旦結群,他的智力水平就會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體追求和相信的從來不是什麼真相和理性,而是盲從、殘忍、偏執和狂熱”。感情傾向也如此明顯,讀者看到書名,大致就能猜測出作者要表達的意思。這裡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譯者的底蘊深厚。

就作者的寫作風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讀的比較費力,不得不做筆記,梳理作者的觀點。卷一和卷二例項也比較少,遇到做例證的歷史事件,往往一筆帶過,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側擊而不說其名字,令我無從查詢。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觀點,最好是對歐洲史有一點了解,對於法國大革命、羅伯斯庇爾、丹東等則要有相當程度的瞭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開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例項,加上前面的鋪墊,讀起來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認為偏頗和有失公允的論斷,我借書中的幾個觀點談談自己的感觸。

“群體總是遊走於無意識的邊緣,很容易受暗示的影響,它像那些對理智沒有反應的人那樣,感情粗暴,缺乏批評精神,只能極其輕信。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不懂得這一點,就難以理解為什麼那麼離奇的傳說和故事會如此容易地誕生和流傳。”世界上幾大駭人聽聞的邪教無不如此,他們編造世界毀滅的謊言,讓信眾相信只有通過該教的某種儀式才能獲得救贖。他們的領袖,並不需要廣博的知識和驚人的口才,只需要創造形象,提供幻覺,反覆提到形象以影響群體的想象力。在某種程度上,我甚至懷疑他們都曾仔細學習過這本《烏合之眾》。

“斷言簡單明瞭,完全不用說理和證明,這是讓某種觀念進入群體頭腦最有效的辦法之一。斷言得越乾脆,越沒有拖拖拉拉的證明和解釋,便越有權威。各時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採用這種簡單的斷言。負責捍衛某某政治事業的政客,通過廣告宣傳產品的企業家,他們都懂得斷言的價值。”讀到這裡,我不禁對作者佩服得五體投地,大概各行各業都能從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從我們最熟悉的事物來說,提到“腦白金”你想到什麼?是不是“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再放慢節奏讀“恆源祥”三個字,你會不會下意識的接上“羊羊羊”?有幾則廣告堪稱廣告業中惡名昭著的惡俗之作。簡單粗暴的廣告讓觀眾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構思精巧、畫面優美的廣告,驚鴻一瞥,觀眾看到最後也不知道是在宣傳什麼商品。當然,這裡不可缺少的是重複,作者說,”我相信拿破崙說過,修辭中最有效的,就是重複。來自重複的這種力量,最後會銘刻在人們的無意識深處,產生行動的動機。人們很快就會忘記這種不斷重複的論斷是誰下的,都對它深信不疑。這就是廣告的巨大力量。當我們一百次、一千次地讀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們會覺得到處都聽到大家說好,最後也就深信不疑了。當我們一千次讀到y牌藥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頑疾,哪天我們得了同一種病,我們也會去想著去試試。”

作者還說,“在人群中,觀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擁有的傳染力跟細菌一樣厲害。有不止一個朋友對我說,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帶貨,就是會忍不住的買買買。到底是李佳琦的話術厲害呢,還是他的激情傳染了直播間中的一些人,這些人的買買買又傳染了其他手機前面的人呢?我本來對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這本書,也不打算去做一個觀察者了,我怕我進入直播間,也會變成“烏合之眾”中的一個。關於這個觀點,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紀最大的騙局——鑽石。壟斷了鑽石礦產資源和庫存資源的歐美跨國公司不厭其煩地向公眾灌輸鑽石恆久遠價值高的觀念,併成功的讓女性相信鑽石就是永恆的愛情的象徵,並以此令男士們為昂貴的鑽石買單。為了打壓人造鑽石,他們還發明瞭鑑別天然鑽石和人工合成鑽石的儀器,製造人造鑽石就是垃圾就是偽劣產品的言論。哪怕實際上它們的成分和結構是一樣的,就是質地堅硬的碳單質晶體。我還想到了特朗普,當然,關於他的內容應該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說,看來富可敵國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體的心理特徵。

那麼其實我們應該運用這本書裡的理論做一些對自己、對他人有益的事。作為一名語文教師,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學生的“學語文無用論”,我曾經花一節課的時間,去講道理、擺事實,試圖給他們糾正錯誤思維,可不奏效。讀了《烏合之眾》,我開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斷言”和“重複”,這個,還是不給學生看到的好。還是多多鼓勵熱愛語文的學生,讓他們去“傳染”全班吧。在當今這個網路時代,其實我們並不比作者筆下的法國群眾“高階”很多,倒是因為每個人都擁有話語權,網路更為情緒的宣洩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導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鍵盤俠抓住蛛絲馬跡滔滔不絕,更有吃瓜群眾瘋狂點贊轉發。待真相大白時,群眾才發現推測與事實相去甚遠,而下一次仍舊盲目跟風。所以對我個人來說,讀完本書的最大收穫便是要學會獨立思考,不隨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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