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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商鋪租賃合同範文3篇 精選商鋪租賃合同範文優化指南

實用商鋪租賃合同範文3篇 精選商鋪租賃合同範文優化指南

以下是一份實用的商鋪租賃合同範文,適用於各類商業租賃場合。這份範文提供了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租賃物的描述、租期和租金的約定,以及其他重要條款。在租賃合同的起草中,請務必注意各方權益的保障和嚴格履行合同的必要性。

實用商鋪租賃合同範文3篇 精選商鋪租賃合同範文優化指南

第1篇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實用商鋪租賃合同範文3篇 精選商鋪租賃合同範文優化指南 第2張

第2篇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承租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交付押金___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加收滯納金。押金於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後無息退還。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因乙方使用不當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商鋪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商鋪出售給與商鋪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商鋪(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7、承諾商鋪可以滿足承租方的經營目的,並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等手續,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關手續的瑕疵,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在租賃商鋪的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2、必須在承租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商鋪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因商鋪拆遷導致房屋滅失時,雙方約定拆遷的補償由承租方享有;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商鋪租賃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縣城東區紫東家園1號樓14號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3.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乙方每 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10天的寬限期,從第11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 度,電錶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本商鋪租賃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本商鋪租賃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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