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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拆除工程合同拆除違章建築合同2篇 "規範拆違工程合同,維護城市建設秩序"

建築拆除工程合同拆除違章建築合同2篇 "規範拆違工程合同,維護城市建設秩序"

該文章主要講解建築拆除工程合同中涉及違章建築的問題,旨在引導各方當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保障拆除工程省平穩、順利進行。同時,也提醒拆除公司在簽署合同前,要仔細審查相關違章建築交底檔案。

建築拆除工程合同拆除違章建築合同2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工期為:牆體拆除一天;垃圾外運一天;搭鋼架一天;修補外牆一天,工期累計需四天。

二、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拆除工程包乾價為人民幣:(大寫)貳萬陸仟零貳拾玖元玖角整(¥:26029.90元),詳見報價單。

一、乙方必須在保證施工安全和其它樓體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按施工要求對目標樓體進行拆除,並接受甲方現場代表及基建職能部門的監督。

3、派駐施工現場代表,對拆除工程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給乙方辦理好結算工作。

1、乙方在拆除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不得違規拆除,拆除中因乙方操作技術等原因所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並確保與目標樓體相連的樓房在拆除過程中的結構安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乙方拆除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星期內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項。

乙方拆除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乙方如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建築垃圾,按每立方米建築垃圾20元人民幣處罰,最高不能超過合同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建築拆除工程合同拆除違章建築合同2篇

第2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區域以外的“三通一平”,負責施工區域以外進場道路的暢通。

2、開工前三日內由發包方對拆除區域內的水、電、汽、煤氣進行斷離。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4 、按照建築物爆破規範要求做好煙囪爆破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按有關法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一、該項工程工期為 天(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日竣工驗收。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一、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築拆除工程施工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1、必須對拆除區域進行圍護,拉運垃圾車輛必須加蓋篷布,垃圾不得沿路拋灑;

2、在施工時必須加強安全管理,對於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承包方負全責,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拆除工程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由承包方按照環保要求自找垃圾排放點,並自行清理;

4、承包方在實施房屋拆除時,必須對鋼窗、鋼門、暖氣片、管道、發包方留用的裝置及工業廠房上的預製鋼混屋架、鋼混屋面板完整拆除,運送至發包方指定位臵進行堆放;

5、按照附表規定及承包方拆除的部分裝置及建築鋼筋折價處理給承包方,其折價款為1700元/噸;噸位計量以發包方計量磅單為準。

承包價:綜合總價承包,同時扣除折價處理給承包方的廢舊裝置及拆除建築物的鋼筋折價款:工程總造價=

二、承包方在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日內審查完畢;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包方按照審計後的工程總造價承包方給發包方正式稅票進行結算,一次付清。

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發包方要求為依據。

一、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遲延一天向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5%逾期違約金;

二、承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承包人自願向發包人支付該項工程總價款10%的違約金: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10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3%。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後,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兩份、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發生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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