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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6篇

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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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6篇

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篇1

申請人:

申請人認為北林區人民法院(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明,屬於錯判。但此為再審解決的問題。申請人(xxx)就本案所謂權利人申請執行一審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終止執行意見:

一、上訴期間達成協議真實、合法、有效。在程式與實體上表明原告(xxx)失去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

申請人(xxx)不服北林區人民法院(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因雙方達成協議,其協議內容為“原告與被告建築合同糾紛一案,現經原告人xxx與被告xxx協商,上訴人撤訴,原告人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雙方拿原始證據(收據、合同)去起訴欠款人張勇,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來,xxx可繼續上訴。”該協議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符合法律規定,准許上訴人xxx撤回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下發了(xx)綏中法民一終第263號民事裁定書。

1、雙方達成的協議真實有效。該協議產生不是雙方當事人私下達成的,其產生的時間、地點的特殊性,決定其真實、合法、有效。業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確認。

該協議產生的時間是上訴期間,其地點是在中級人民法院。並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認定合法有效。民訴意見190條規定:“在二審程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的,不應撤訴。”反過來講,准予撤訴就是沒有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應確定為合法有效。

2、民事訴訟是公權利介入私權利,評價私權利的過程。其在訴訟中確定的權利義務,如權利人主張此權利,義務人就必須履行此權利,否則公權力介入將強制執行。但如權利人放棄訴訟中確定的權利,義務人則不須履行,如判決後義務人沒有履行義務,權利人在申請執行有效期間內沒有申請法院執行或明確告知不申請執行,放棄此項權利,此案就此了結,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則,不可能在沒有申請人的申請的情況下強制執行。

本案雖然一審判決確定了權利人的權益,但雙方已在上訴時達成“上訴人(xxx)撤訴,原告(xxx)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協議。協議確定了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是原告人(xxx)以書面的形式表示放棄(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對其賦予的權利。申請人(xxx)既然放棄了申請的權利,人民法院在程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請,從而起動強制執行程式。

3、民法從法理上說是私法,權利人有權處分自己的權益。現在上訴階段原告人xxx與被告xxx協商,“雙方拿原始證據(收據、合同)去起訴欠款人張勇,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原告人xxx這一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對被告xxx法院確定的權利的一種變更處分。處分的結果是不再向被告xxx主張權利,而向實際欠款人張勇主張權利。這一改變是實體上改變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從而免除了被告人責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責任由原告免除後,不是義務主體情況下,不能強制執行被告人(xxx)。

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協議的審查認定真實、合法、有效。使一審法院執行局接受執行申請失去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止:(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訴意見190條規定允許撤訴行為不是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該協議標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二審法院審查准許撤回上訴的行為時,對一審判決效力和不執行一審判決目的是否正當性必須進行審查。該協議是不申請執行一審判決,且協議不存在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撤回上訴沒有違背當事人的處分權力,因此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在審查時確認了雙方在上訴期間達成的協議真實、合法、有效。就是說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是經中級人民法院確認的。其中級人民法院的確認可以認為是對原法律文書的撤銷,也可認為是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止執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

反之,如果認為中級人民法院的准許撤回上訴,對協議的內容“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的審查,不是對一審的撤銷或對執行終結的認可,那麼中級人民法院的准許撤回上訴的裁定就是錯誤的,中級法院就不能准許撤訴,只能繼續審理或調解。

綜上:中級人民法院下發的(xx)綏中法民一終第263號民事裁定書。確認了(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權利人不能申請執行。原告(xxx)與申請人(xxx)簽定的協議,原告(xxx)放棄了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本案應當終止執行。

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篇2

申請人:xxx

被申請人:xxx

被申請人:xxx

請求事項

1、請求執行兩被申請人的連帶債務金額xxx元;

2、請求兩被申請人連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xxx元和法院的受理費用xxx元;全部費用共計xxxxxx元。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民間借貨糾紛一案,二七區法院侯寨鄉法庭公開審理後,於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二七民一初字第xxx號判決,現該判決書已於9月20日生效,但兩被申請人拒絕執行判決。為此,特請求人民法院給予強制執行。

此致

法院

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篇3

申請人:xxxx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

職務:xxxxxxxx

住所地:x市xxx街x號

被申請人: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xxxx

住所地:x市xxx街x號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申請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x民初字()第x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搬家騰地的義務,將其所使用的xxxx街x號房屋間騰空交申請人拆除。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系經xx區房地產管理局批准的拆遷人,在xxx居住區範圍內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拆工作。被申請人在與申請人達成拆遷協議書後又反悔,拒絕履行拆遷協議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請xx區人民法院處理。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x民初字()第x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申請人在該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履行搬家騰地的義務,將其所使用的xxx街xx號房屋x間交申請人拆除,遷至申請人為其安置的xx大街x號進行經營。判決作出後,被申請人在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其義務,現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之規定,特申請人民法院強制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篇4

申請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

被申請人:xx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總經理。聯絡電話:xxxxxxx。

申請內容:

1、依法強制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人民幣xxx元整;

2、依法強制執行被申請人的逾期付款利息¥xxxxx元(自xx年x月x日至判決生效之日20xx年x月x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3、依法強制被申請人給付遲延履行利息¥xxxxx元(自20xx年x月x日起暫算至20xx年x月x日,計算至實際支付之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申請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南市民一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於20xx年x月x日經南寧市xx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申請人不服提起上訴。現業經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並於20xx年x月x日作出(20xx)南市民一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為終審判決,但被申請人拒絕執行該判決內容的給付義務。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貴院申請強制執行,懇請貴院依法強制執行。

此致

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篇5

申請機關: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男,生於____年__月__、漢族、住址:

溪縣塘坊鄉塘坊村一社。聯絡電話:關於李____擅自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修建房屋一案的行政處罰決定以於____年__月__日送達,______未在處罰決定書規定的履行期內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特申請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______在渝巫公路451km+200m處公路左側修建房屋,該房屋順公路長12m,左前方(塘坊方向)退出公路邊緣5.5m,右前方(縣城方向)退出公路邊緣1.6m該房屋基礎已經形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六條第一款,《重慶市公路路政管理條列》第二十三條第一款關於禁止在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修建建築物的`規定,確定李本全修建的房屋為違法建築。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十一條,《重慶市公路路政管理條列》第三十一條之規定決定:責令______於____年3月10前拆除修建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的違法建築物處罰決定書。

敬禮!

最新強制執行申請書篇6

申請人:xxx,男,漢族,公司職工,住xxxxxxxxx,電話:xxxxxxxx。

被申請人:xxx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電話:xxxxxxx

郵編:xxxxxxx

申請事項和理由:

申請人xxx被申請人xxx有限責任公司工傷賠償一案,貴院於xx年x月x日已審理完結,下達了[xxx]x法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並於20xx年x月x日發生了法律效力。該判決書規定,被告北京市xxx有限公司在本判決書生效後x日內賠償給xxx工傷期間工資,醫療費、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等共計xx萬元。但是被申請人對貴院的上述判決拒絕履行,本應於20xx年x月x日以前歸還的x萬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6條、232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依法執行,強令被申請人如數給付限定期限內的`款項,並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承擔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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