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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情況調查報告

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情況調查報告

從今年3月開始,縣政協農經工委在副主席霍順祥的帶領下,會同縣環保局、縣農林局、縣水務局和部分農口政協委員,深入12個鄉鎮、5座水庫、4條河流和攀枝花市米易縣、成都市青白江區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桂林市、南寧市和北海市,就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進行了專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情況調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指示,積極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將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工作作為改善全縣生態環境的當務之急。特別是去年全國環保督查以來,我縣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紮實開展各項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切實明確責任推動落實。縣政府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的“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工作領導小組,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召開全縣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會議,對我縣大氣、水、土壤汙染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將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並明確整治要求和完成時限,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進一步促進了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治理,防治舉措有力成效顯著。一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措施有力。堅持把工業廢氣、廢水、燃煤鍋爐、餐飲油煙、秸稈禁燒、揚塵治理、煙花爆竹燃放等作為防治工作的重點,通過淘汰關停、裝置改造和集中拆除等措施,有效減少了我縣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紮實開展“散亂汙”企業整治,整改89戶、搬遷3戶、關停17戶,開展磚瓦行業整治,限期治理9家、關停42家、關閉19家,開展秸稈露天禁燒、縣城主城區和中心場鎮及周邊區域煙花爆竹禁燃等行動,完成40臺燃煤鍋爐的拆除改造、12座加油站和儲油氣庫的治理,對渣土、砂石、水泥(“三車”)的密閉運輸管理實行市場準入制,對600餘家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按要求安裝了油煙淨化裝置。2017年,我縣全面完成市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優良及以上天數為282天,同比增加23天,優良率為77.3%;
重汙染天氣天數6天,同比減少3天;
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年均值7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
細顆粒物(pm2.5)濃度年均值5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二是生命之水綜合整治成效顯著。先後對岳陽河、龍臺河、蒙溪河等27條河道實施了綜合整治,從活水清淤、汙水截流、工業整治、汙水處理、水葫蘆治理、水生態修復等方面入手,系統地提升了水環境的生態水平,改善了水質。進一步強化了飲用水安全保障,對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農戶、企業、養殖場實施了搬遷。切實加強了日常監管和巡查監測,嚴格執行日報制度。去年,縣級飲用水水源地除朝陽水庫由於季節性乾旱,出現一次超標以外,其餘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要求,41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78.1%;
全縣7條重點流域,除跑馬灘、岳陽河流域外,其餘出境斷面水質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要求,達標率為71.4%。三是土壤汙染綜合防治效果明顯。緊緊圍繞“一控二減三基本”目標,著力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畜禽水產養殖汙染整治、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農膜科學使用及農藥化肥包裝物等田間廢棄物回收處置、土壤重金屬汙染治理等工作,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和農藥、化肥、地膜等農資使用效率不斷提高,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全縣無一例重大汙染事件發生,我縣連續多年被確定為全省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示範縣、現代植保建設示範縣。

(三)不斷完善系統,預警監測能力持續提高。我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經過多年的建設完善,監測能力不斷增強,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對環境質量的應急預警、資訊釋出、分析決策和汙染控制提供了依據和技術支撐。目前,建成了環境風險資訊預警體系,將環境風險實行分級管理,綜合區域性及點源環境監測、執法和信訪等資訊,進行科學決策、明確責任、規範流程,預警和化解各類環境風險,及時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去年,我縣還在省內率先出臺了《安嶽縣大氣重汙染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了對重汙染天氣的應對能力。

(四)堅持多措並舉,長效管理機制逐步形成。全縣27條河流、146座水庫均落實了縣級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的縣、鄉、村三級“河長制”,明確了工作任務、責任單位、責任人,落實了各級河長1425名,制定了“4+6”重點河庫“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落實專人定期開展巡河工作;
推行了環境治理設施規範化整治,實行了排汙許可證一證式全覆蓋監管;
對全縣工業企業及汙水處理廠的治理設施進行全流程標識化管理,將其作為申領排汙許可證的重要前置條件,並通過強化排汙許可證管理,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形成倒逼機制,有效提升治理設施的規範化管理水平;
建設汙染源自動監控平臺,對重點汙染企業實行汙染源全天候聯網監控和第三方執行管理,大大提升了對重點汙染源的監控水平;
積極推進環境汙染聯動執法,完善聯動機制、對接資訊平臺、加大查處力度,有效提高了打擊環境違法的能力和效果。

二、存在問題

(一)汙染防治意識需要進一步增強。部分單位對汙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工作停留在制定方案,常規檢查上,沒有將汙染防治工作作為突出的環保問題和民生工程來抓,對防治工作研究不深,辦法不多,措施不實,效果不明顯。部分建築施工企業、渣土運輸車、餐飲店等對揚塵和餐飲油煙汙染的危害性認識不夠,缺乏落實治理措施的主動性,存在應付檢查的現象。

(二)汙染源防治工作進展十分緩慢。雖然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在汙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於汙染源種類多、涉及面廣,各項防治工作進展不平衡,治理任務依然十分艱鉅。全縣大小餐飲店1000餘家,多數店面規模較小,經營不穩定,安裝油煙淨化器落實難度較大;
建築施工和拆遷工地、砂場、粉料堆場等數量多、佈局分散,汙染治理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木材加工企業、大中型養殖場、農產品加工企業、磚瓦窯等量大、面廣,缺乏科學的佈局和規劃,治理難度大;
農業生產一直延續高投入、高產出模式,耕地長期高強度、超負荷利用,造成土壤生態系統退化、基礎地力下降。

(三)部門聯合執法有待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和拆遷工地、餐飲店、粉料堆場、渣土運輸、農(林)產品加工企業等涉及多個監管部門,部門聯合執法行動沒有很好落實,部分單位缺乏強硬措施,治理力度不夠。汙染防治長效監管措施還不完善,一些建築工地施工、粉料堆場裝卸和渣土運輸過程中溼法作業、遮擋覆蓋等防塵措施落實不到位。

(四)投入不足綜合治理能力待提升。一是企業治汙減排設施改造工程資金投入較大,企業治汙減排的積極性和資金投入不足,汙染防治相關補貼政策落實不全到位。二是環境監測能力不足。環境監測裝置老化嚴重、故障率高,環境監測條件距國家標準化條件差距較大。三是環保機制不暢。據調查,雖然目前每個鄉鎮都成立了環保辦,但都掛靠經發辦,工作人員全是兼職,沒有專門的辦公場所、人員和經費,人員編制及管理隸屬鄉鎮,環保部門管理難。四是缺乏專業人才。我縣環保專業人員總量偏少、結構不盡合理,難以適應當前日益繁重的環保任務和嚴格的新標準新要求。

三、建議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汙染防治意識。一要繼續加大對汙染防治等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公眾的環保意識,重點要強化對排汙企業和經營業主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企業對汙染危害嚴重性的認識,增強落實防治措施的積極性。二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環保責任紅線。三要充分認識汙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艱鉅性和複雜性,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真落實各項治理措施,紮實推進汙染防治工作,要堅持綠色發展、標本兼治,不斷促進我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進一步抓好措施落實,加大汙染防治力度。大氣汙染防治方面:推進“減煤、壓能、治企、降塵、控車、禁燃、增綠”等措施,實施大氣汙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一是全力推進餐飲油煙淨化器安裝改造。環保、市場監管、衛生等部門要積極開展聯合行動、專項治理等活動,強化配合協作,採取綜合措施,督促有治理條件的經營戶進行限期整改,對新建餐飲經營戶辦理審批手續時,要確保治理措施的優先落實,消除新增汙染。二是加強揚塵汙染綜合整治。嚴格落實建築施工現場圍擋、溼法作業、車輛出入沖洗等施工要求,加大建築物拆除、砂石場等降塵措施的日常檢查力度,加強渣土車、物料運輸車輛監管,嚴肅查處違規違章作業行為。三是繼續推行縣城主城區和中心場鎮及周邊區域煙花爆竹禁燃等行動,積極引導農民秸稈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水環境治理方面:一是加快工業經濟轉型升級,進一步加大重汙染企業和重點行業的治理力度,減少汙染物排放。二是加大水資源保護力度,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一、二級地的保護,完善隔離保護設施,並對水源地汙染較嚴重的水域實施生態修復,提高自淨功能。三是加強畜禽養殖場管理,全面推行“禁養區”政策,對已在“禁養區”建成的畜禽養殖場限期搬遷或關閉,在“適養區”或“限養區”的養殖場要按照政府支援、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以就地就近用於能源和農用有機肥為主要利用方式,改造完善糞汙收集、處理、利用等整套糞汙處理設施,實現規模養殖場全部糞汙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努力形成農牧結合種養迴圈發展的產業格局。土壤汙染防治方面:加快研究制定土壤汙染防治實施方案,以優先保護農用地環境安全為重點,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和等級劃分,實施全縣土壤環境分級分類管控。一是抓住土地流轉這一核心環節,整合國土、環保、農業、經濟等部門的管理力量,建立部門協同機制,更有效地落實土壤汙染防治工作。二是採用標準限值模式,以便快速、有效地鎖定土壤汙染目標;
採用風險管控模式,以便更加科學地指導汙染治理工程。三是培育健康土壤,發展綠色迴圈低碳農業。對現有耕地以提升質量為主,實施綠色發展,藏糧於地,通過科技創新,合理化利用後備耕地資源,形成數量補給梯隊,把培育健康土壤上升為確保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高度。四是積極引導農民科學施肥,鼓勵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害防治和生物防治,減少重金屬、農藥、化肥、農用物資殘留對土壤的汙染。

(三)進一步加大創新力度,健全防治長效機制。一是縣政府及環保部門要積極發揮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統籌主導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個體及社會各方協同參與,在鞏固現有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監管責任,落實監管措施,形成整治合力,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分工負責、群眾參與的汙染防治工作大格局。二是根據不同型別的汙染治理要求,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區域產業環境准入標準,將監管關口前移,有效發揮環境保護准入門檻作用。三是疏堵結合,既要環保又要發展。對環境汙染較重短期內又無辦法達到排汙標準的企業,實行堅決的關、停、轉措施;
對環境影響有限,通過技術改造又能達到環保要求的企業採取疏導的辦法,決不能“一刀切”一律關停,切實做到環保與社會、經濟相融,協調並重發展。四是積極推進環保體制改革,理順管理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各部門配合。五是創新方法,進一步完善符合我縣實際的汙染防治工作制度。六是明確環境治理專案的後續執行和管護辦法。七是強化執法監督,加大執法力度,採取聯合執法、定期通報、掛牌督辦等綜合措施,嚴厲打擊汙染違法行為,集中整治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突出環境問題,同時也要精準治汙,區別對待,有的放矢,給企業的環保技術升級留下機會和空間。八是進一步促進環境資訊公開,建立汙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平臺,暢通反映、投訴汙染問題的渠道,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四)進一步增加環保投入,強化環保隊伍建設。一是實施“以獎促治”政策,引導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積極落實各項治理補貼政策,爭取中央、省專項治理專案和資金支援,鼓勵和支援民間資本、外來資金參與汙染防治專案,努力緩解大氣、水、土壤汙染治理中的資金矛盾。二是提高環保投資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增加大氣、水、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裝備的投入,提高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監管水平。三是加強環保機構隊伍建設,強化汙染治理執法隊伍管理,健全區域汙染治理網路,加大環保專業人員招聘力度,嚴格組織管理,加強業務培訓,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嚴肅執法紀律,規範執法行為,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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