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專案(禪城區縱向協同專項)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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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專案(禪城區縱向協同專項)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培育發展“2+2+4”產業叢集[1],引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團隊,以科技創新催生新發展動能,根據《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2021年修訂)》(佛府辦〔2021〕4號)、《關於組織實施2021 年市科技創新團隊專案(縱向協同專項)的通知》(佛科函〔2021〕28號),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扶持物件及標準
(一)扶持物件
符合《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2021年修訂)》(佛府辦〔2021〕4號)要求的科技創新團隊及承載單位,重點支援裝備製造、泛家居、汽車及新能源、電子資訊、智慧製造裝備及機器人、新材料、生物醫藥和跨行業共性技術等八大領域。
(二)扶持標準
根據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2021年修訂)》(佛府辦〔2021〕4號),獲得立項的科技創新團隊及承載單位,可獲得市財政專項經費資助,每個給予200—2000萬元。其中科學家團隊給予1000—2000萬元,領軍人才團隊給予500—1000萬元,青年拔尖人才團隊給予200—500萬元。資助金額參考團隊申請金額和專家評審確定,不高於獲評檔次的最高額度。
二、申報條件
(一)獲得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專案立項扶持的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不得再次申報;同一核心成員本批次只能申報1個專案。
(二)其它申報條件要求,按照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2021年修訂)》(佛府辦〔2021〕4號)執行。
三、申報與審批流程
(一)釋出通知: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以下簡稱區經科局)釋出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明確申報要求、申報流程、提交時間節點等。
(二)申報:符合條件的團隊,通過“佛山扶持通”系統按要求向所屬鎮(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以下簡稱經發辦)提交申報材料。
(三)初審:各鎮(街道)經發辦進行初審,核實是否符合申報要求,核查申報材料是否齊備。
(四)評審:各鎮(街道)經發辦初審通過後,通過系統將申報材料報送區經科局。區經科局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
(五)公示:按照評審結果,確定擬立項專案清單,並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六)立項:公示無異議後,將擬立項方案報區政府,區政府審批通過後,報送佛山市科技局。
四、專案立項管理
(一)佛山市科技局負責統籌組織科技創新團隊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中期評估、專案驗收、全生命週期監管服務等組織工作。
(二)區經科局協助做好專案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科技創新團隊落地和產業化等事項,負責簽訂合同、績效評價、創新監測等,並在每年底向市科技局提交本年度縱向協同工作實施情況。
(三)專案實施管理按照《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資助辦法(2021 年修訂)》(佛府辦〔2021〕4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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