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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本教研製度

學校校本教研製度

1、校長是“以校為本”教研製度的第一責任人,是以校為本的教學研究的身體力行者。校長應樹立正確的辦學理念,建立正確的導向機制,充分調動教務(導)處、教研組、備課組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創造性地開展“以校為本”的工作,把各項工作做細,做出成效。

學校校本教研製度

2、從本校實際出發,以行動研究為基本方法,確立教研組的研究課題,每組至少要有一個課題;各“課改”實驗教師要率先進入角色,每人至少要有一個小課題;學科教育局級骨幹教師要做到人人有研究課題。各相關課題應於10月1日前分別上報課改領導小組。

3、主管教學的領導要加強對“以校為本”教研製度的指導工作,在上報專案中,篩選部分專案作為校級重點課題。每學年結束,應將有價值的研究成果總結上報彙編成集。

4、學會反思,做好反思的工作,每兩星期定期開展有關教學反思教研活動,切實把“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做實、做好。

5、“以校為本”教研製度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的一項重要課題,各教研組要以此為突破口,紮實地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實驗,按照學校“校本研究計劃”創造性的完成教研任務。

6、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項教研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

7.對“校本研究”中,工作突出的教師每學年給於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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