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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

一、首先不能随意开除的就是劳动法意识特别强的员工:

如果随意开除一个劳动法意识特别强的员工的话,单位会后患无穷,因为一个单位无论做的如何完美,也不能在单位完全执行劳动法的规定!举例如下: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

A、入职起一个月之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赔偿员工两倍工资,一年之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即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B、入职当月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且社保基数一定是员工前十二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不能按最低基数缴纳,否则员工可以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入职第二个月必须为员工缴纳住屋公积金,不允许按最低基数缴纳,也必须按员工的应发工资缴纳。

D、员工的工作时间是五天八小时,超过了必须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费是1.5倍工资、周末是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如果员工提供了加班,而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足加班工资。

E、高温费。也是法定的规定,我们山东省的规定是室内140,室外200,每年发放6、7、8、9四个月,单位如果没有发放的话,员工也可以到劳动仲裁主张支付。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 第2张

F、带薪年假:按员工工龄员工有享受带薪年假的权利,如果单位没有让员工享受,员工也可以主张权利,要求支付三倍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开除一个劳动法意识特别强的员工的话,他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把公司存在的所有的违法行为全部罗列出来,要求单位支付各种费用和经济补偿金,而且他还会带动所有的员工,不论是过去离职的还是将要离职的,做一个全面的普法活动,联合大家一起要钱,还会鼓动在职的员工,宣传单位N种做得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对单位进行讨伐,那样单位就会腹背受敌,人心涣散,陷入很大的被动!

二、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不能随意开除。

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四、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 第3张

五、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六、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担任专职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员工正处于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因此单位要开除员工可以,但切不可加上随意二字,加上随意二字,就存在关违法解除的嫌疑,那么单位违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A、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B、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C、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什么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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