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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合同模板5篇

旅遊合同模板5篇

要想規範合作,必須將合同的制定做好重視,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為基本內容或者目的的協議,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旅遊合同模板5篇,感謝您的參閱。

旅遊合同模板5篇

旅遊合同模板篇1

甲方(委託旅行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許可證號:)

乙方(受委託旅行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許可證號:)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在一地的旅遊團隊接待(即地接接待)為保證團隊接待質量,共同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和旅行社的信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就接待旅遊團中的有關事項及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議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保證甲方團隊在委託乙方接待範圍內的旅行安全、順利,甲方委託乙方安排交通、住宿、遊覽、餐飲、購物、娛樂等旅行服務專案,乙方根據甲方委託的內容迅速、準確地實施安排。雙方特此以甲乙雙方間的業務委託合同的方式,正式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作主體的認定

甲乙雙方應為在各自屬地旅遊主管部門註冊並獲得經營許可的合法經營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詐或隱瞞對方自己的真實資質的則視為其違約,對方有權視合同無效,停業、歇業、被旅遊主管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將視為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負責具體操作的人員必須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員工並有公司負責人的授權證明。

第三條:適用範圍

(1)本協議適用於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委託合同。但在本協議若另有補充協議時,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2)對本協議中未作規定,並且在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亦無特別規定的事項,則遵循行業慣例。

(3)本合同適用於合作期間內的多批次散客及團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為各批次散客及團隊的委託接待合同。

第四條:委託的內容

甲方委託給乙方的業務,以委託行程內的安全、順利執行為目的,其內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據個別要求限制或擴大下述安排業務範圍)

(1)提供有益於甲方業務開展的有關交通、住宿、旅遊設施、名勝古蹟等的資訊和實施方案。

(2)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交通部門簽訂客運合同並落實各項交通的安排、承運。

(3)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並符合甲方團隊所需標準的飯店簽訂住宿合同並落實住宿安排。

(4)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安排用餐、旅遊及觀看文藝節目、購物等。

(5)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配備導遊、翻譯等。

(6)對計劃外發生的事情采取應急措施並向甲方報告。

(7)其它為保證甲方團隊旅遊活動安全執行所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條:相關證明檔案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時,各自向對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旅行社責任保險協議及發票、開戶銀行、帳號、通訊地址、組織機構和部門負責人名單(含聯絡電話、傳真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第二章: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辦法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辦旅遊服務時,應將行程接待計劃(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計劃包括散客和團隊)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將這些通訊方式的通知統稱為“送達”)乙方,行程接待計劃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旅遊線路名稱;

(2)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3)旅遊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車次、旅遊汽車標準)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4)旅遊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級、房型、間數、陪同房型別等及其報價;

(5)旅遊行程中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6)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及報價;

(7)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的具體內容及時間;

(8)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9)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

(10)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及價格;

(11)當團操作人員的聯絡電話、旅遊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12)雙方確認的參團成員人數及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證件號碼等)

(13)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項團隊接待計劃書後,應迅速(最晚在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是否受理該申請。

第七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據前條第二項,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計劃確認書時,則甲乙間業務委託合同成立。

(2)乙方若對甲方前條第一項計劃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刪除不能受理部分後仍委託乙方安排時,則應再次履行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程式對甲乙雙方的委託接待協議進行重新約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刪除則視為協議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則被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對其進行賠償,可投訴到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

第八條:委託報價

甲方接到客戶請求之後,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進行詢價,乙方有義務給予及時回覆,甲乙雙方均應按照以下條款進行操作。

一、對甲方的操作規定

(1)甲方操作人員必須以書面(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詢價要求,條件不允許或者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用電話口頭的方式。

(2)儘可能詳細地表述客戶的具體要求:時間、地點、人數、等級、是否安排購物店等其它具體要求。

(3)特殊情況應註明最晚答覆時間。

二、對乙方的操作規定

(1)乙方必須以書面方式回覆(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

(2)甲方需要分項報價時,乙方的報價必須與甲方的詢價要求逐條對應。乙方報價應註明所含與不含內容,特別應註明:航班資訊;酒店星級、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標準、種類、地點、餐頓、酒水;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的具體內容及時間;導遊、司機的小費、超時費,是否安排購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等。

(3)乙方的報價必須準確,不允許提供模糊的數字或概念,並明確告知甲方報價的幣種,甲方收到的乙方報價單,即刻構成甲乙雙方合同的一部分。因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價格上漲的或甲方已經與客戶簽訂協議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報價執行,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4)一般團隊的報價,應在12小時內回覆;特殊要求較多的團隊,可在24小時內回覆;甲方規定最晚答覆時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回覆。

(5)對於行程中不合理之處或由於交通等問題需更改之處,乙方在報價時,應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為甲方提供儘可能完整的當地旅遊資訊,其中的價格僅供甲方臨時參考,不作為結算依據。旅遊資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乙方人員名單、崗位及聯絡方式,包括常用的導遊、司機等。

(2)乙方建議在當地使用的酒店名錄及價格。

(3)常用的接待價格:每人天綜合服務費、門票費、餐費、車費(超公里費)導遊服務費等。

第三章:委託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委託業務的開始甲乙雙方的委託業務合同一旦成立,乙方應立即著手安排業務。

第十條:報告經過的義務

(1)乙方應適時或經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勢報告委託業務的進展狀態。

(2)對甲方的委託內容,乙方在安排完畢或判定不能達到安排目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逐次向甲方報告。

(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據前項所做的部分委託專案不能安排的報告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變更該部分內容、或解除全部委託業務合同。

第十一條:委託業務確認期限

(1)乙方原則上在甲方團隊旅行開始一週前,履行前條各項所定手續,完成全部被委託的旅遊業務。

(2)除前項正文中所規定的事項,如甲、乙間另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辦理。

第十二條:費用的結算

(1)由於甲乙雙方團隊合作頻繁,雙方協商一致,團隊出發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餘款月結,具體每團付款金額於協議附件的委託接待合同雙方約定為準。

(2)團隊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將團隊結算單加蓋公章(或合同章)連同甲方遊客反饋表傳真至甲方計調部門,並核對清楚結算金額。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將上月1日至31日之間接待的甲方的團隊或散客的結算清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結算專管員,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結算單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財務收到發票稽核無誤後當月將結算款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4)如果因為行程變更而造成甲方預付費用超過實際產生的費用時,乙方應在團隊結束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計調部門核對清楚結算金額,差額應於次日退還至甲方所指定的帳號上。

(5)對於前幾項的規定,若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制定特別條款時,則以後者為準。

第四章:委託接待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甲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或無法協調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團隊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車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有權利向遊客或者造成變更的第三方索要相應的費用;

(2)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導遊人員應及時聯絡甲方或承運的交通工具公司,儘快落實準確的抵達時間,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

(3)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聯絡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告知其實際情況,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計劃取消而造成的損失。

二、因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團隊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造成團隊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及時根據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計劃,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延遲抵達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造成團隊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總經理口頭確認後乙方立即聯絡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努力正確降低各項因團隊取消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對生效的旅遊接待合同進行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甲方所委託的業務內容;

(2)乙方在根據前項向甲方提出變更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及變更後的安排方案送達甲方。

(3)甲方在接到前項變更申請後,應立即書面答覆或同意乙方變更後方案或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將作為新的委託接待合同另行處理。

(4)對於更改後的新的團隊行程計劃,乙方要盡力和相關接待單位做好協調、溝通工作,儘量安撫客人,並努力做好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將團隊的具體安排及時告知甲方;

(5)甲方或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對第2項的.申請及第3項的回答可以口頭形式通知,但事後必須以書面形式將申請及回答送達對方。

(6)視變更程度,當該團隊提出解除合同時,甲方可以全部解除與該旅行相關的委託業務合同。此時,甲方必須迅速將此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已收的此團團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託接待協議生效後產生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麼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時候可以做相應的變更;

(2)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已生效的委託接待合同進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確定無法按照原合同執行的時候,視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取消此團隊操作,並按照損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賠;

(3)甲方在徵得遊客同意後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雙方另立委託接待協議進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費用減少,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給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4)另立委託接待協議時,乙方不得以其他藉口推託、刁難甲方,應一如既往的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在甲方與客人簽定協議後,乙方提出變更的,所有因協議產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條:宗旨

(1)甲方的團隊在旅行中,如認為可能得不到應提供的服務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採取必要措施提供委託業務合同規定的服務。

(2)在採取以上措施後,仍不得不變更委託業務合同中的內容時,如變更旅行日程,要儘量使變更後日程符合當初日程的宗旨。如變更旅行服務內容,要儘量使變更後的旅行內容與當初的一致,使委託業務合同的內容變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條:接待質量標準

因甲方團隊多為同行客戶所委託團隊,團隊型別分為:散拼團、獨立團;團隊等級分別為:普通團,特別關注團,vip團。乙方在接待過程中應針對團隊型別及團隊等級的不同特點,在確保接待質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團隊要求並符合以下甲方質量標準的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和委託接待合同所確認的日程、標準、報價內容提供服務。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條例》的要求,選擇具有安全保障和質量保證的單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車、購物等,為確保甲方團隊能安全、順利地旅行,乙方應按下列原則實施:並按以下各項的要求嚴格執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將酒店以次充好,欺瞞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須符合甲方團隊所要求的標準,一經確認之後的準確酒店乙方不得隨意更改,除非經得甲方的同意,具體酒店標準以甲方操作人員要求為準。

(2)酒店硬體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國際等級星級標準,所有設施應保持乾淨整潔、保養良好、運轉正常,並配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及足夠的提醒標誌;

(3)酒店位置應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則,使客人的商務活動和自由活動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務應熱情周到,隨時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幫助。如:甲方要求乙方為vip團、特別關注團在客房放置歡迎卡、鮮花或果籃時,酒店能積極配合。

(5)酒店前臺人員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員之外的人員透露協議價格,因酒店人員向遊客或組團社領隊人員透露協議價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可向酒店追償;

(6)如酒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星級的客房時(或分為主樓、附樓),乙方應在報價時特別說明。

(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對中國團隊有歧視性行為,如單獨安排早餐或與其它客人隔開用早餐,服務態度差等歧視性行為。

(8)乙方因自身或所預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標準不得低於已確認酒店的標準,中間的費用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二、餐飲

(1)就餐環境清潔乾淨,具有國家允許經營餐廳的各項證照要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擁有足夠的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停車場等)其所配備衛生間不準有汙漬、異味。

(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乾淨、清潔、無毒;經營場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標誌;

(3)按餐費標準訂餐,嚴禁剋扣餐費,酒水及選單按單團合同標準執行

(4)滿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餐食要衛生、可口、足夠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嚴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員應立即現場調整、解決,並避免以後再次發生。

(6)每桌原則上最多安排10人,超過10人,必須分桌。(人數在12人以下不夠分桌時必須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間交通

(1)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好的行程、日期、等級、班次安排城市間的交通,包括:機票、火車票、船票等。

(2)由於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誤、取消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需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人為失誤造成的損失,如漏訂、錯訂等,由責任方賠償。

(4)乙方有責任協助確認全程機票(包括內陸段)

(5)遇航班變更,乙方負責及時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導遊。

四、車輛

(1)必須使用在交通部門註冊的合法運營旅遊車,一定要為乘客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並在每團確認單上說明具體保額。

(2)嚴禁使用非運營車輛(黑車)以及超齡服役的車輛;

(3)車內外保持乾淨整潔,車內設施能正常使用,如麥克風、空調、閱讀燈、窗簾、座椅調節、衛生間設施等。

(4)車況良好,保證機械設施運轉正常、有效。如出現意外,導致拋錨或其它影響行程的事故,應迅速採取補救措施,更換正常車輛,不得出現反覆修車耽誤行程的現象。因此造成的投訴、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不得超載,至少要預留出1—2個以上空位,司機不得同意團隊及導遊以外的人員搭車或路上收客;

(6)司機應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安全駕駛記錄良好、服務熱情,熟悉行程內路線、路況,如遇未知地點、路線,乙方應提前查詢,確保將客人及時、準確無誤地送達目的地。

(7)旅遊車輛要確保有足夠的空間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夠正常使用,並保證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機在車上不得抽菸、喝酒、賭博、兜售物品等違規、違法行為,並嚴格按照《中國道路交通法》《營運車輛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

五、導遊服務

(1)擁有導遊執業資格的中文普通話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語種導遊。

(2)經驗豐富,熟悉目的地的情況,特別是熟悉與旅遊相關的情況,如交通、景點、酒店、餐廳、機場、車站、碼頭等;

(3)導遊接機(站)時,應在機(車)抵達前到達機場(車站),按甲方要求舉牌接機(站)

(4)導遊為客人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做到熱情周到、主動到位,對經常發生或可能預見的情況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確保客人安全,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隱患,避免客人投訴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盜案件時有發生,應如何預防;某地嚴禁吸菸;在某景點易掉隊;如何保證不掉隊;萬一掉隊如何返回等。

(5)導遊接送團和隨團出席重要活動時。必須注意儀表,著正裝。平時著裝要求整齊、簡潔、大方、得體,化妝要適度。

(6)遇客人蔘加自行安排的商務活動及用餐時,導遊應積極配合、為客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導遊應向客人講解旅遊地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當地習俗;但不得迎合個別客人的低階趣味,在講解中攙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8)在帶團過程中,導遊應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嚴禁導遊擅自增加購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費的專案;或壓縮計劃內專案遊覽的時間。

(9)特殊情況下如需變更行程,應以保障客人利益為原則,經甲方同意並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權者與遊客簽訂行程變更同意書之後方可根據新的行程安排進行接待工作;

(10)嚴禁向客人索要小費;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項,導遊的行為必須符合《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旅行社法規》的相關要求,如果因為導遊違反相應要求而造成的投訴,甲方有權根據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規的許可向乙方索賠;

六、購物

(1)以客人自願為原則,嚴禁強買強賣,嚴格執行甲方計劃內的購物安排,嚴禁增加購物次數及購物時間;

(2)每次購物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導遊應告知客人,嚴禁擅自延長購物時間;

(3)如客人提出退貨,乙方應無條件協助客人在離境前解決,不準將問題帶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訴;

(4)甲方要求無購物的團隊,乙方不得安排客人進旅遊購物店;

(5)乙方導遊人員應告知客人購物退稅有關規定,並在團隊離境前協助客人辦理退稅手續。

七、娛樂活動

(1)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內娛樂活動。

(2)嚴禁隨意增加自費專案或高價銷售自費專案,如因增加自費專案造成客人投訴,乙方應雙倍返還客人所支出的費用。

(3)嚴禁乙方導遊人員誘導或組織客人涉足黃、賭、毒場所。

第十七條:領隊或全陪

甲方或委託業務給甲方的組團社派領隊或全陪陪同旅行時,領隊有權代表甲方與乙方協調旅程有關事項。乙方及乙方選派的導遊在旅行實施過程中,應聽從領隊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以上約定的權利義務,乙方為甲方旅遊團隊所提供的接待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要求,乙方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併造成遊客投訴、索賠的,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乙方索賠:

(1)將旅遊業務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未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就接待旅遊者的事宜簽訂委託合同;

(3)未經甲方的同意,將旅遊者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的。

(4)拒不履行旅遊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5)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為接待旅遊者選擇的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企業,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服務能力的;

(7)要求旅遊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或者對同一旅遊團隊的旅遊者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合同事項的;

(8)未經旅遊者同意在旅遊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9)地接旅行社及其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或者以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相威脅的;

(10)為旅遊者安排或者介紹的旅遊活動含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

(11)委派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未持有國家規定的導遊證或者領隊證的;

(12)旅行社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的;

(13)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及時報告的;

(14)旅行社接待入境旅遊的旅遊者非法滯留境內,旅行社未及時報告並協助提供非法滯留者資訊的。

第十九條:接待部門的責任

乙方在履行委託業務合同時,由於乙方或乙方從業人員以及乙方委託的相關旅遊服務部門的故意過失,對甲方或甲方旅遊團(者)造成損害時,乙方應承擔對甲方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七章:事故對策

第二十條:

(1)乙雙方事故對策責任人,要在履行本協議前,協商事故發生時的聯絡體制,另行交換事故處理備忘錄。

(2)乙方為在甲方的旅行實施中萬一發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預見事件時能迅速聯絡,應建好通訊聯絡組織,在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迅速將通訊組織圖交給對方。

第二十一條:

(1)甲乙雙方無論責任歸屬,在甲方團隊旅行中,萬一發生事故或突發事件時,乙方迅速、準確處理,並及時通報給甲方及相關的旅遊主管部門,並努力防止進一步擴大損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戰爭、火災、地震、鐵路中斷、機場關閉、因機械故障、氣候等航班專列改點)或意外事故(如車禍、食物中毒、疾病)使旅遊團滯留在旅遊目的地或途經地,乙方應妥善安排旅遊者,並採取措施使旅遊團(者)儘快離開當地。意外事故所發生費用屬於《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理賠範圍的,由甲乙雙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不在理賠範圍且屬於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負責追索第三者賠償的同時,由雙方協商處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過失的原因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二條:

嚴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賄賂甲方員工,甲方一旦發現立即停止與乙方合作,必要時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遇甲方競標大客戶或大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細節。

第二十四條:

嚴禁乙方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絡業務、向客戶透露雙方合作中的商業機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外進行文字宣傳,如需使用甲方名義或涉及甲方時,應事先爭得甲方同意或授權。

第二十六條:

其他未提及或未約定的事項,雙方可參照xx年版國務院550號令《旅行社條例》及中國旅遊局相關的實施細則執行

第九章:雜則

第二十七條:(協議期限)

協議簽訂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3個月內如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以後類推。

本協議因期滿失效後,仍適用於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簽訂的個別業務委託合同。

第二十八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請求調解;也可申請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九條(語言)

本協議由中文撰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旅遊合同模板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遊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遊旅遊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諮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遊旅遊產品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專案、遊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遊產品費用所含專案,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產品並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檔案。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並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絡。

8.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遊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遊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1.內容

(1)團號: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3)境外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時間:_________

(4)行走路線及其遊覽點: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7)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

(8)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

(9)保險專案、金額:_________

(10)導遊及其他費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遊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遊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製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旅遊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3)由於甲方給乙方的聯絡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遊資訊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3)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d.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合同模板篇3

甲方:-(旅遊者或團體)24小時聯絡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24小時聯絡電話:-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遊旅遊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諮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遊旅遊產品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專案、遊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遊產品費用所含專案,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產品並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檔案。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並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絡。

8.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遊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遊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

姓名-性別-年齡-

境外共計-晚-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出發、返回地點、出發、返回地點、時間-

行走路線及其遊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專案、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遊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遊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製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遊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於甲方給乙方的聯絡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遊資訊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d.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

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旅遊合同模板篇4

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租用營業大客車,雙方同意在顧及安全及權益的原則下,議定合約條款如下:一、甲方租用乙方營業大客車___壹___輛,車號及車齡為:(車齡須在五年之內)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點:自啟程地址:回地址:(:)——路線由甲方指定-詳見旅遊公司提供出行路線安排。

四、租金:甲方應付給乙方租金每輛人民幣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輛。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需具備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車,並經交通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保養良好、安全可靠,且車齡在五年之內;本項約定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擔任駕駛人員必須身心健康、持有職業大客車之駕駛執照,活動期間駕駛員應衣著整齊,避免出現說粗話、酗酒、滋事等行為,行程途中不可開快車、趕時間、不當超車,且注意我司乘車人員上下車之安全,配合我司旅遊行程的安排。

八、乙方應於用車當天出發前做好車輛保養工作,並提供每輛車之車輛安全檢核表(如附件),會請我司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為確保行車安全,該表填寫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九、解除合約: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隨時解除本合約,並支付甲方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三十賠償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應車輛,或所提供之車輛數目不足,或車輛狀況不符合約條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在指定時間內到達且逾時過久,致使行程嚴重耽擱。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駕駛員態度惡劣,或有不聽指揮、酗酒、滋事等行為。

(四)車輛中途故障無法立即修復,且無法立即調派接駁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五)如乙方已載運甲方乘客,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所乘之乘客載運回原出發點,如乙方拒載將

除以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十做為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六)保險、賠償與罰則:

(一)乙方應向保險公司辦理車輛 第三責任險 及乘客旅遊保險,每輛車每個座位保險保額不低於20萬並提出有關證明檔案。乙方車輛為掛靠在旅遊公司名下(),如發生 交通事故 ,公司和駕駛員都是責任主體,都有賠償責任。

(二)如發生因車輛而引起之 意外事故 ,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或負責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險辦 法規 定辦理賠償。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依約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等候時,每車每逾______分鐘,扣罰人民幣______元整,如逾時______分鐘以上致使行程嚴重耽擱,甲方得視狀況提出解除合約,並依本合約第十條有關解除合約之條文協議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十二、訂約時,乙方應提供該公司相關合法證件、最新年度繳稅、票據記錄。

十三、本合約自簽約起生效,至用車完畢無意外事故發生,結清租金後失效。

十四、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合約如有其它附加事項,經雙方協議後得於本條款後另行加註。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公司地址:地址:

營業執照 身份證 :

電話電話

旅遊合同模板篇5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遊汽車公司)

為了進一步規範旅行社租車及旅遊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遊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遊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遊客運及旅遊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遊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書面確認檔案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絡符合旅遊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遊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並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經營線路的旅遊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效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並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遊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後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又不在24小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承運車輛,不使用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承運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標準低於約定標準的,實際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實際價款差額,並支付約定價款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承運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承運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由於乙方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7)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在使用車輛時,嚴禁超員。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甲方人員應引導遊客文明旅遊,文明乘車,如因遊客原因造成車輛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如遊客發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9)甲方如更改遊程或乘車線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權另行收取合理費用。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後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三門峽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請求調解或向三門峽市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特別約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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