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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過去的自己比較,才是真正的自信作文

和過去的自己比較,才是真正的自信作文

和過去的自己比較,才是真正的自信

和過去的自己比較,才是真正的自信作文

巴黎所有的食品店都在櫥窗裡擺設了精美誘人的食品,大家還在人行道上的桌子邊進食,要是你有一點沒吃飽,看到、聞到這麼多吃的,就更覺得飢腸轆轆了。

像我這樣已經放棄了新聞記者職業,寫的東西連美國也沒人買的人,在家裡打招呼說到外面和別人一起吃午飯,那麼最適合的地方就是去盧森堡公園,因為那裡從觀象臺廣場一直到沃吉拉德路都見不到、聞不著食品。

你在那裡隨時都可以到盧森堡博物館去,而肚子裡餓得咕咕叫反而會使你覺得那裡所有的油畫都變得格外醒目、格外清晰,也更加美麗了。

我就是在飢腸轆轆的時候學會了更加深刻地理解塞尚的作品和真正弄懂他描繪自然風景的方法的。我時常猜想他是不是也餓著肚子作畫;但我又想,也許他只不過是忘了吃飯罷了。

人在失眠或者飢餓的時候常常產生這一類的想法,雖然不切實際,但很發人深省。後來我想,塞尚大概是在別的方面感到飢餓吧。

出了盧森堡博物館,沿狹窄的費羅路走過去就是聖緒爾比斯廣場。這裡還是沒有飯館,靜靜的廣場上只有長凳和樹木。廣場上有一處獅像噴泉,鴿子在人行道上踱步,有幾隻停在主教們的塑像上。那裡有座教堂,廣場北邊是幾家專賣宗教用品和法衣的商店。

從這個廣場向河邊走,就不能不經過出售水果、蔬菜、酒類的商店和麵包店、點心店了。

不過,仔細挑選一下路線還是可以躲開大多數食品店而到達西爾維婭·比奇的圖書館的,向右繞過灰磚白石的教堂來到奧德翁路,再向右轉彎就到了。奧德翁路上沒有飯館,一直要走到廣場上才有三家。

塞納河畔的書攤

走到奧德翁路12號時,肚子已經不覺得太餓,但全部的感官反而靈敏起來。牆上的照片彷彿變了樣子,眼前也出現了以前從未見過的書籍。

“你太瘦了,海明威,”西爾維婭常常這麼說,“你最近每天都吃飽飯嗎?”

“當然啦。”

“你中午吃的什麼?”

我肚子餓得要命,卻說:“我這就回家吃午飯去。”

“三點鐘吃午飯?”

“我不知道已經這麼晚了。”

“阿德里安娜前幾天晚上說過她想請你和哈德莉吃頓飯。我們還想請法蓋伊。你挺喜歡法蓋伊這個人的吧?要不就請拉博。你喜歡他的,這我知道。或者請隨便哪一個你真正喜歡的人。你告訴哈德莉好嗎?”

“我想她一定很願意來。”

“我再給她發一封快信。你現在吃得不好,就不要那麼刻苦地工作了。”

“好吧。”

“現在你還是快點兒回家,不要誤了午飯。”

“他們會給我留的。”

“也別吃冷盤涼飯。午飯要吃得好一些,要吃熱的。”

“有我的信嗎?”

“大概沒有。我再看看吧。”

她找了一找,發現了一張便條,笑著抬頭看了看,隨即打開了她桌上的一個小櫥門。

“這是在我出去的時候來的。”她說。那是一封信,摸起來像是裡面有錢。

“是韋德考普。”西爾維婭說。

“那一定是《綜觀》雜誌寄來的。你見到韋德考普了嗎?”

“沒有。不過他和喬治到這裡來過。他會找你的。彆著急。也許他想先把錢付給你。”

“這裡有六百法郎。信上說還要再給的。”

“多虧你提醒我找一找。你真是個好心的先生。”

“我的書只有在德國才賣得出去,真可笑。我只能賣給韋德考普和《法蘭克福報》。”

“是嗎?不過你千萬彆著急。你把小說賣給福特也可以。”她開玩笑似的說。

“一頁只有三十法郎。假如每三個月在《大西洋彼岸評論》上發表一個短篇,那麼五頁長的短篇一個季度是一百五十法郎,一年六百法郎。”

“可是,海明威,不要計較你的小說眼下得錢多少,關鍵在於你能夠寫作,這就行了。”

“我知道。我能寫小說,但沒有人買。我不當記者以後一個錢都沒有收入過。”

“你的小說會有銷路的。瞧,這不就有一篇小說的稿酬了嘛。”

“對不起,西爾維婭。原諒我提起這些事。”

“原諒你什麼?我反正天天不談這些就談那些。你難道不知道所有的作家都免不了成天訴苦嗎?好了,你得保證不再發愁,而且要把飯吃飽。”

“我保證。”

“那就趕快回家吃午飯去吧。”

一出來,到了奧德翁路上,我想到自己竟然在別人面前訴苦,不禁感到十分羞愧。明明是我自己願意這樣做的,可又做得那麼笨拙。

我還不如買上一塊大面包來吃了,不省那頓飯呢。我簡直都能想象到那誘人的咖啡色麵包殼的味道。不過不喝點什麼,光這麼吃,嘴也太乾了。你這個該死的牢騷鬼。

我罵自己:你這個骯髒的假聖人、假殉道者,你自己願意放棄記者職業。你有信用,要找西爾維婭借錢的話,她剛才就借給你了。她都借給你好多次了。沒錯。下一步你就得在別的事情上犧牲一點。

飢餓是件好事,餓的時候那些畫看起來的確比平常好。吃飯也是一件大好事,可你知道現在你要去哪兒吃飯嗎?

你要到利普餐館去喝酒、吃飯。

我快步走向利普餐館。每經過一處我的胃都知道,簡直比我的眼睛和鼻子還要靈敏,這樣越走就越高興。這家啤酒餐館裡人很少,我在靠牆的一張凳子上坐下,背後有面鏡子,面前是飯桌。侍者問我要不要啤酒,我要了一升裝的大杯啤酒,還要了馬鈴薯色拉。

啤酒冰涼,喝下去舒服極了。油酥蘋果做得很脆,澆上了醃泡汁,橄欖油香得很。我在土豆上抹了黑胡椒,把麵包蘸上橄欖油,先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後慢慢地吃喝。吃完之後,我又要了一份油酥蘋果和一盤薰香腸。

這根香腸有點兒像劈成兩半的牛肉小香腸,澆了一層特製的芥末醬。

我拿麵包把盤子裡的油和芥末醬抹得一乾二淨,慢慢喝啤酒,到酒已失去涼意時便一口喝乾。然後又要了一杯,看酒倒在杯裡,好像比大杯啤酒更涼。我喝下半杯。

我想,我並沒有發愁。我知道我的短篇小說寫得不錯,將來在美國總會有人出版的。我辭掉記者工作的時候滿以為我的短篇小說能夠出版,可是我寄出去的每一篇都退了回來。

我當時那麼自信的原因是愛德華·奧布里恩把《我的老頭子》收入了《最佳短篇小說選》,還把那一年的集子題詞獻給我。想到這裡,我笑了,再喝一口啤酒。那篇小說從未在雜誌上發表過,他卻破例收入集子。

我又笑了起來。侍者瞥了我一眼。是很可笑的,因為他費了那麼大勁,結果卻把我的名字拼錯了。

這是我的作品全部遺失後僅存的兩篇小說中的一篇。那次哈德莉把我的原稿都放進手提箱,想出其不意地為我帶到洛桑,讓我在山區度假時修改。

她把原稿、打字稿和影印稿全部夾在馬尼拉紙資料夾裡,放進箱子,結果箱子在里昂車站被盜走了。這篇小說得以倖存的唯一原因是林肯·斯蒂芬斯把它寄給了某個編輯,後來又退回來了。

所有其他稿子都被偷走的時候,它正在郵路上呢。我儲存的另一篇小說是斯泰因小姐來我家做客之前寫的,名叫《在密歇根北部》。我一直沒讓人複寫,因為她說它“不登大雅之堂”。我便把它丟在某個抽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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