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一號簡歷網 >

職場 >工作報告 >

稅務稽查資訊化建設工作彙報

稅務稽查資訊化建設工作彙報

一、開發應用查帳軟體的背景和動機

稅務稽查資訊化建設工作彙報

隨著會計電算化的迅猛發展,網路和資訊科技的廣泛應用,稅務稽查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在近幾年的日常工作中,我們的檢查人員常常感到會計電算化帶給傳統手工查帳模式的強烈衝擊。就以往相關案件的實際操作過程來看,在對會計電算化企業進行檢查時往往會面對以下難題:首先是稽查人員對會計核算的邏輯性與真實性難以判斷。很多財務軟體允許設定多個帳套,各帳套之間可以相互傳遞資料,可以對憑證科目和帳冊再加以篩選、過濾,這就為企業設定AB賬,編制虛假財務報表提供了可能。系統超級管理員還能直接進入任意環節篡改,會計資訊失去了傳統意義上的不可更改性。其次是財務資料儲存方式靈活,易遭轉移和銷燬。電子帳套可以存在本機硬碟上,也可通過網路儲存在其他硬碟、磁帶、光碟中。再次是稽查人員獲取企業財務軟體的基礎資訊的渠道過窄,雖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體、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但是稅務機關往往因為沒有相應的執行環境和人員配置而無法試用。這種情況下想在檢查前深入瞭解財務軟體的運用情況就受到相當程度制約。最後是資訊化環境下對控管、檢查企業財務資料的相關法律依據尚欠完善。《徵管法》及實施細則沒有明確指出稅務機關有檢查、封存有關電子資料作為證據的權力。國稅發[20XX]年47號文雖明確了稅務機關有開展電算化檢查的權力,但法律位階低,且對電子取證、電子檢查的具體執法程式缺少規定。

因此,我局針對稅務檢查手段滯後於資訊科技發展的現狀,轉變傳統稽查思路,創新稅務檢查手段,從20XX年7月起,將部署地稅稽查查帳軟體列為跨年度的重點工作之一。一年半來,我們在實踐中摸索,在摸索中前進,對稽查資訊化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善的執法程式和管理制度。現就軟體開發應用過程中的經驗和心得與大家做一個交流。

二、查帳軟體的功能特點

無錫奇星軟體科技有限公司擁有多年稅務查帳軟體的研發經驗,其產品已推廣應用於全國二十個省(一百多個城市)的稽查局,取得了很好的應用效果。我局與該公司聯合開發的查帳軟體包括資料準備、分析評估、專案檢查、帳務檢查、成本檢測、結果處理、綜合管理、帳套管理、基礎資料、模型管理、系統功能等11大模組,從每個模組中又散射出若干功能子模組,每個子模組又包括若干功能選單,主要具有以下功能特點:

(一)採集範圍廣,可採集近百種300多個版本的財務軟體中的資料;採集資料型別多,包括:帳務資料、物流資料、工資資料和固定資產資料;提供了多種採集方法。

(二)提供比較全面的分析方法,層層逼近分析技術和模型專案修正。模型分析功能十分強大

(三)提供分稅種專案化檢查平臺,針對不同稅種、不同專案提供相關的檢查工作表、檢查模型和稽查提示資訊幫助檢查人員完成專案檢查。

(四)提供個人所得稅和固定資產的專項檢查平臺

(五)提供物流資料及成本檢查分析方法

(六)提供資料集中管理平臺(B/S結構),以實現資料增值應用,加強稽查實施過程監控管理。

(七)可以將企業多個年度的相關資料放在一個檢查平臺上,並提供跨年、月分析工具,以強化工具的分析功能。

(八)各種分析模型按照行業和不同年度進行設定,加強了分析模型的適用性和軟體的伸縮性。對於主要模型的執行結果,內建資料加工功能,提高了模型的準確性。

三、使用查帳軟體查帳初見成效

經過一年半來的探索和實踐,我們深刻感受到資訊高科技對稅務檢查的有力推動:查帳力度大大增強,案件質量得到切實提高,稽查威懾力明顯提升,隊伍建設再上一個臺階,內部管理更為規範化、科學化和精細化。具體來說,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提高效率和準確度,查深查透案件

查帳軟體所提供的查帳工具和多樣化的模型提高了查帳的工作效率。傳統的手工查帳只能從海量憑證中單純憑經驗來抽查,而軟體通過科目的名稱、憑證的摘要內容、金額等資訊,運用查詢、過濾等刪選手段,能快速地將所需要的資訊彙總列示,方便了檢查人員進行資料處理;利用軟體提供提供的指標分析、報表分析、帳戶分析、帳戶檢測、分錄比對和存貨檢測等模型分析功能,迅速發現異常資訊,並通過穿透式閱帳功能幫助稽查人員任意透過總帳看明細帳,透過明細帳直接看記帳憑證,省去了稽查人員到企業大量的原始憑證中去翻找這一煩瑣的工作環節。

(二)塑造稽查高科技形象,提升稽查威懾力

利用資訊化查賬工具,進一步強化了查賬手段,可以對多種常用財務軟體資料進行匯出,也可以多人聯合對一個案件同時進行案頭分析,拓展了檢查的廣度和深度。在使用軟體以前,按照傳統的查帳方式對會計電算化企業進行查帳,面對海量的原始單據,調帳費時,費力,如要企業把憑證打印出來可能需要兩、三天的時間,一旦遇到企業不配合的情況,工作就難以順利展開。現在只需帶光碟和U盤,稽查人員就可以獨立將企業資料採集出來帶回去檢查,研究,不需要會計從旁協助,企業也不必擔心憑證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查帳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減輕了企業對於稅務稽查的牴觸情緒,同時也為我們稽查隊伍塑造了文明,親和,高素質,高科技的形象。

據一線檢查人員反映,查賬軟體對企業的會計分錄進行全面檢測往往只要用幾分鐘時間,而人工檢查起碼要兩天,效率是後者的十倍以上。稅務部門能快速、高效、準確地摸清對方的底牌,極大的震懾了那些企圖以高科技手段矇混過關的不法分子。

(三)規範稽查業務流程,加強隊伍監控

查帳軟體的使用過程體現了實施檢查的業務流程,加上對各稅種、各專案計稅依據的歸集和對查帳過程的記錄與控制,使內部管理更為規範化、科學化和精細化。

對檢查人員而言,規範了各類工作底稿,檢查內容和範圍,統一了各類計算標準,實現定式檢查。一些扣除比例、扣除限額預先設定好引數(如業務招待費、計稅工資限額、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等),一旦歸集好計算依據就可自動計算出結果,可以避免檢查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造成的誤差,在規範檢查內容的同時,對稽查人員的業務水平的提高大有幫助。特別是所得稅的歸集設定的專案,從內容到口徑全部與省局的所得稅申報表基本一致。這樣,對所得稅申報繳納不足的情況,可以直接找出稅款差異的原因。

對審理人員而言,能夠以查閱人員的身份查閱最原始的帳冊資料,從軟體應用各模組的記錄中可以看出整個查帳過程。審理時就彌補了傳統的審理僅審查紙質案卷的缺陷。審理人員可以看出取證是否完整,對“事實清楚“的把握更到位更準確,有效地排除差錯。

對領導層而言,事中、事後的工作過程都會在檢查帳套內留下記錄,可以方便局領導監督、檢查稽查工作的全過程。另一方面也提醒和督促檢查人員須敬業愛崗,工作精益求精。

(四)提高稽查業務水平

稽查人員要想成功地運用查帳軟體開展稽查工作,必須具備基礎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基本的會計電算化知識。檢查幹部在使用查帳軟體的過程中積累和共享查帳經驗,不斷接觸和加深這些知識的研究和學習,尤其是計算機應用能力,工作即學習,學習即工作,潛移默化地提高了稽查業務水平。

(五)降低稽查成本

電子資料比較容易複製、轉儲,可減少調帳檢查的次數與成本,軟體查帳減少了單個企業查帳時間,大大降低了稅務稽查成本。

(六)實現資料增值應用

隨著查帳軟體的不斷應用,積累的案件資料會越來越多,查帳軟體應提供資料增值利用工具,可以利用這些工具進行各種統計分析,以自動生成相關行業資料,自動修正查帳軟體中的相關引數。同時可以將已查案件自動或半自動生成案例庫,用以指導類似企業檢查或案例學習。

四、開發應用中的幾點體會

我們感到上馬查帳軟體專案是一項系統工程。人、物、財、目標、機器裝置、資訊等六大因素互相聯絡、互相制約。要達到最優設計、最優控制和最優管理的目標,人員培訓,制度建設等環節必須全程伴隨開發過程。這裡談一談開發應用中的幾點體會:

(一)成立強力領導小組,統籌規劃開發工作

領導重視,帶頭參與,上下一心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我們的做法是:成立了以稽查局長為組長,各分管副局長和市局資訊中心主任為副組長,局中層幹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下設專案小組,由查帳能手和業務骨幹組成,具體負責專案的測試、應用、二次開發的業務和技術工作。班子成員結構合理,既有綜合管理人員,也有專業技術人員,既保證了團隊的有效溝通交流,又便於在開發過程中高效靈活地配置人、物、財、機器等各類資源。

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尊重軟體開發客觀規律,科學統籌,將開發應用工作細化成實施準備、實地採集資料、測試應用、測試應用評估、專案實施等五階段,分解責任,落實到人,有條不紊地予以實施。

一年多來,我們邊開發、邊測試、邊修改、邊完善,分行業、有重點、有針對地對查賬軟體進行實地測試、應用、比對,充分將稽查經驗、方法與計算機資訊科技相結合,攻克了財務軟體版本繁多、資料介面不統一等難關,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了任務。

(二)重視配套隊伍建設,人員培訓貫穿始終

查賬軟體應用要求稽查人員具有複合型的知識結構,不僅要有豐富的財會、稽查知識和技能,熟悉稅收法律法規,而且還應當掌握計算機及網路技術,掌握資料處理和管理技術。所以我們認為“寧可人等裝備,不可裝備等人“,決不能等軟體出來後再培訓幹部。局裡從開發起始之日就狠抓配套隊伍建設,對人員的培訓工作貫穿始終。到目前為止,已利用雙休日大規模集中培訓3次(包括召集市本級全體人員和各縣(市)部分人員集中培訓1次,市本級全體人員單獨集中培訓1次,檢查人員集中培訓1次)。在平時,通過演示性培訓,小組討論,赴企業現場實地培訓和互幫互學等形式,使全體稽查人員瞭解了軟體基本框架和主流財務軟體的運作模式,逐步掌握了查賬軟體的基本操作,理解了檢查模型設定原理、能熟練應用軟體提供的各種查賬技巧。

(三)探索完善相關制度,嚴格規範執法程式

《徵管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檢查納稅人的帳簿、記帳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影、照相和複製。國稅發[20XX]47號文明確了稅務機關有開展電算化檢查的權力。這是電子查帳的主要執法依據。然而以上法律條文對電子資料作為稽查證據所涉及的證據完整性、規範性、安全性以及證據使用、儲存和保管等方面的具體操作都缺乏詳細指導。我局在參考了兄弟單位相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相關法律和本地實際,大膽探索,主動創新,制定了《XX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利用查賬軟體實施稽查的工作程式》(見附件1)。規範了電子資料的調取、保管、歸還、存檔等多個環節,將利用查賬軟體實施稽查與TF20XX設定的流程相結合,為檢查人員在實際操作中規範執法、嚴格程式、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武器。

(四)採用二次開發模式,科學規避專案風險

現代軟體工程學實踐表明,近一半的專案存在開發延期,預算超支等風險因素。為把專案風險降至最低,專案小組決定大膽創新,參照快速原型法(rapid prototyping)思想進行二次開發。即首先構造一個具備主要功能的查帳軟體原型,然後通過對它的不斷試用,不斷修改,不斷擴充完善得到“本地化“的查帳軟體。

在這個思想指導下,我們以奇星公司原有的綜合性查帳軟體為原型,將稽查問題分析轉化成查帳軟體業務需求,邊試用、邊細化、邊完善,順利實現了軟體的“本地化“。在此基礎上,再進行二次開發,成功開發出工業、商業、餐飲業、房地產業、建築業、金融業等六個行業的專業查帳軟體,並在各行業的檢查中進行了應用,尤其是在餐飲業、所得稅彙總繳納企業的檢查中發揮了重要功能。

這種開發模式前期投入小,風險低,非常適用業務需求經常變化的情形,有效跨越了業務人員不懂技術,技術人員不懂業務的鴻溝。

五、下一階段工作思路

在稅務稽查工作中,取證是實施稽查的關鍵環節。查帳軟體的電子取證功能集中在資料採集軟體上。隨著查帳軟體的廣泛使用,加大電子取證力度,規範電子證據取證工作,已成為當務之急。結合以往的資料採集經驗,下一步我們計劃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和規範電子取證工作:

(一) 強化資料介面,擴大采集範圍

目前的資料採集軟體已經可以採集近百種300多個版本的財務軟體中的資料,涵蓋了國內外主流非主流的財務軟體,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從我局的實踐和其他兄弟省市的案例來看,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可採集資料的國外財務軟體偏少;二是對採用新型網際網路架構,伺服器不在本地的財務軟體難以採集資料;三是對企業自行開發,量身定做、結構複雜的財務軟體難以採集資料。

我們將與奇星公司聯合,進一步加強對國內外財務軟體介面的研發力度。

(二) 保護目標系統,確保取證全面客觀

電子取證時,如何劃定取證範圍,確保取證全面客觀是我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目前實際操作中只對財務軟體中的帳套取證,絕大多數情況下已經能滿足檢查需要,但必要時建議擴大取證範圍。稽查人員可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7條的規定對現場可能記錄違法行為的物品、資料等證據,經批准後採取封存方式,以備進一步分析。封存前要保護好各種與系統相關的軟硬體及外圍裝置,避免資料丟失。封存物件可以包括:現場的資訊系統、各種可能涉及的磁介質、上機記錄、命令記錄、內部人員使用的工作記錄、現場的各種列印輸出結果、傳真列印件、程式備份和資料備份等。

(三) 依照法定程式、科學取證

嚴格依照法定程式進行證據收集。我們覺得將來在取證的執行程式上有必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最好由兩個人以上進行提取操作,稽查人員提取電子證據後在文書化的證據材料上簽字,並由在場的當事人同時簽字確認;二是提交有關取證過程的文字說明材料,注意電子文件的存貯位置、檔名、檔案字尾等細節;三是提取的電子證據來源必須與原始計算機和備份硬碟、軟盤的編號一致;四是要確定形成時間,注意計算機資訊網路的上機時間和實際操作時間之間的差異。

常用的固定電子證據的方式不外是列印和拷貝兩種。無論採取哪種取證方式,在固定證據後,都應當現場確認,明確電子證據的收集和固定情況,包括:案由;參加檢查的人員姓名及職務;檢查時間、檢查地點及檢查順序;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法;取證方式及取證份數;參與檢查的人員簽名;提供電子證據的人員簽名。特殊情況下,如收集證據時電子檔案遭意外損毀或非法篡改、刪除的,應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予以協助。

(四) 積極開展電子證據檢驗鑑定,提高證據法定效力

理論上電子證據通過鑑定才能成為定案的直接證據,稅務機關在辦理涉及電子證據的案件時,應及時提請法定機構對電子證據進行檢驗分析。找出電子證據與案件事實的客觀聯絡,從而確定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和可信性。但是目前省內電子證據鑑定尚欠完善,該項工作開展有相當困難。

(五) 精心存檔,確保證據安全

在處理電子證據的過程中,有些案件設計金額較大,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有些案件處理後納稅人申請行政複議,提請行政訴訟。為保證電子證據的可信度和安全性,檢查人員要對各個步驟取得的電子證據進行歸檔,確保安全。因此取證調查時可將備份的介質打上封條,並採用安全措施進行保護。非相關人員不得對存放電子證據的計算機進行操作,相關人員調取證據時不得輕易刪除或修改與證據無關的檔案,以免引起有價值檔案的丟失。

總之查帳軟體不僅填補了稽查過程中計算機監控的空白,而且大幅度提高了稅務稽查的準確度。另一方面,作為稽查人員必須認識到,查帳軟體不是萬能的,無法解決所有問題;即使是再科學再先進的查帳軟體,要想用好用活,也要求使用人員具備較強的綜合素質,紮實的基本功是開展電腦查帳的根本前提。我局的實踐表明,積極使用查帳軟體進行計算機輔助查賬,綜合運用其他稽查方法,不失為新形勢下促稽查力度、促案件質量、促隊伍建設的一條新思路。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yhjlw.com/zh-tw/zhi/gongzuo/pje4m.html